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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1636:旗滨集团关于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公告日期:2019-08-20


证券代码:601636        证券简称:旗滨集团        公告编号:2019-087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回购注销原因: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7年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曾进、李云华、周学文及董萍等 4 人,因离职被取消激励资格。公司决定将上述激励对象未解锁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

    本次注销股份的有关情况:本次回购部分 2017 年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
数量为 378,000 股, 注销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378,000 股。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曾进、李云华、周学文及董萍等 4 人办理了离职手续,不再继续为公司提供服务,公司拟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部分限制性股票。情况如下:

    一、 公司 2017 年股权激励计划简述及实施情况

  1. 2017 年 2 月 27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案)>的议案》;预案尚未确定具体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

  2. 2017 年 3 月 9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
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
会办理公司 2017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 2017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数为 9,260 万股,其中首次限制
性股票授予数量 7,957.5 万股万股(授予价格 2.28 元/股,激励人数 93 人);预
留授予数量 1,302.5 万股。


  3. 2017 年 3 月 27 日,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实施 2017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
  4. 2017 年 5 月 4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 2017 年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的议
案》。公司 2017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数由 9,260
万股调整为 9,247.5 万股,其中首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的激励对象由 93 人调整为
92 人,授予数量由 7,957.5 万股调整为 7,945 万股;预留授予数量 1,302.5 万
股不变。董事会确定首次授予日为 2017 年 5 月 4 日,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7,945
万股,授予价格 2.28 元/股。

  5. 2017 年 5 月 25 日,2017 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 7,945 万股限制性股票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

  6. 2017 年 7 月 27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16 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 2017 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因公司实施了
2016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了现金股利人民币 1.50 元
(含税)。2017 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 2.28 元/股调整为2.13 元/股。

  7. 2017 年 11 月 13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
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 2017 年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向 86 位激励对象授予 2017 年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
1,302.5 万股,授予价格为 2.46 元/股,并确定授予日为 2017 年 11 月 13 日。
  8. 2017 年 12 月 28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
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7 年股权激励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名单及数量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同意将公司 2017 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的股份总数调整为 1,291.7 万
股,其授予人数由 86 人调整为 83 人,预留股份授予价格 2.46 元/股不变;同意
公司取消 2017 年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离职人员罗团德的激励对象资格,并对其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 2.13 元/股。


  9. 2018 年 1 月 11 日,公司完成了对公司 2017 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
份 1,291.7 万股的审核与登记。授予人数为 83 人,授予价格为 2.46 元/股。
  10. 2018 年 3 月 8 日,公司办理了离职对象罗团德所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25
万股的过户手续,该股份已于 2018 年 3 月 12 日予以注销。

  11. 2018 年 3 月 27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
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决定取消离职人员邝远江 2017 年股权激励预留授予对象的激励资格,并对
其持有的 30,000 股预留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回购价格 2.46 元/股(在完成 2017
年年度现金红利分配后其回购价格调整为 2.16 元/股)。

  12. 2018 年 4 月 26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
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7 年股权激励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解锁的议案》,决定办理公司 2017 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91 名激励对象
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 3,168 万股解锁相关手续,解锁日为 2018 年 5 月 25
日。

  13. 2018 年 5 月 25 日,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公司 2017 年激励计划
首次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解锁股份 3,168 万股实现上市流通。

  14. 2018 年 5 月 28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
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实施了 2017 年年度现金红利分配方案(含税派现 0.30 元/股),故将公司 2017 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调整为 1.83 元/股(2.13-0.30);将公司 2017 年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调整为2.16 元/股(2.46-0.30)。

  15. 2018 年 7 月 23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
第一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决定取消离职的 2017 年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左养利股权激励对象资格,并对其持有的 240,000 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回购价格 1.83 元/股。
  16. 2018 年 9 月 17 日,公司办理了离职对象左养利所持的限制性股票 24 万
股的过户手续,该股份已于 2018 年 9 月 19 日予以注销。

  17. 2018 年 12 月 12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
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关于公司 2017 年股权激励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解锁的议案》。决定取消 2017 年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离职的激励对象周广股权激励资格,并对其持有的 150,000 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回购价格 1.83 元/股。决定办理公司
2017 年激励计划预留授予 82 名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 515.48 万
股解锁相关手续。

  18. 2019 年 1 月 11 日,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公司 2017 年激励计划
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解锁股份 515.48 万股实现上市流通。

  19. 2019 年 1 月 30 日,公司办理了离职对象周广所持的限制性股票 15 万股
的过户手续,该股份已于 2019 年 2 月 12 日予以注销。

  20. 2019 年 4 月 25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7 年股权激励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期解锁的议案》, 经考核通过,2017 年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二期解锁的条件已达成,公司决定办理 2017 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89 名激励对象的第二个解锁期2,356.5 万股限制性股票的解锁暨上市相关手续。

  21. 2019 年 5 月 27 日,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公司 2017 年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期解锁股份 2,356.5 万股实现上市流通。

  22. 2019 年 5 月 28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鉴于公
司实施了 2018 年年度现金红利分配方案(含税派现 0.30 元/股),故将公司 2017
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调整为 1.53 元/股(1.83-0.30);将公司 2017 年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调整为 1.86 元/股(2.16-0.30)。

    二、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决策与信息披露

  根据《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有关条款,以及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19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决定取消 2017 年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离职的激励对象曾进、李云华、周学文及董萍等 4 人股权激励资格,并对其持有的未解锁限制性股票 378,000 股予以回购注销,回购价格 1.86 元/股。董事张柏忠先生、张国明先生、凌根略先生因参与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属于关联董
事,已回避表决,其余 6 名非关联董事均同意本议案。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涉及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已根据法律规定就上述股份回购注销事项履行了通知债权人程序,发布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
资本的债权人公告》,债权申报时间为: 2019 年 8 月 20 日至 2019 年 10 月 3
日,债权申报期内债权人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上述内容详见 2019 年 8 月 20 日公司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的相关公告。

    三、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情况

  (一)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及依据

  1、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相关规定、依据

  公司《2017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第十五节  本激励计
划的变更、终止(四)激励对象发生职务变更、离职或死亡”均规定:激励对象因辞职而离职的,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取消其激励资格,自离职之日起所有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即被公司回购注销。

  公司《2017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