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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1633 沪市 长城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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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1633:长城汽车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18-03-24

证券代码:601633              证券简称:长城汽车              公告编号:2018-008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8年3月23日,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以现场方式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会议由董事长魏建军先生主持,本公司部分高管列席本次会议,会议通知已于2018年3月8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关于2017年度经审计财务会计报告的议案》

    (详见《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

    审议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通过。

    二、审议《关于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详见《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

    审议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通过。

    三、审议《关于2017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通过。

    四、审议《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拟向本公司股东宣派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现金股利1,551,635,730.00

元人民币,即每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17元(含税)。截至2018年5月25日(星期

五)下午16:30营业时间结束后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H股股

东可获得现金股利,A股股东有权获得股息的股权登记日在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后

确定。

    审议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通过。

    五、审议《关于201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详见《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审议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通过。

    六、审议《关于2017年年度业绩公告的议案》

    (详见《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止年度业绩公告》)

    审议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通过。

    七、审议《关于2017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详见《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审议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通过。

    八、审议《关于2018年度公司经营方针的议案》

    审议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通过。

    九、审议《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要求,建议股东大会同意续聘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 2018年12月31日止年度外部核数师,并授权董事会确定其报酬,不超过人民币350万元。    审议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通过。

    十、审议《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7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详见《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7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审议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通过。

    十一、审议《关于<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

案》

    (详见《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审议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通过。

    十二、审议《关于<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风险管理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通过。

    十三、审议《关于<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详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审议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通过。

    十四、审议《关于<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详见《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审议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通过。

    十五、审议《关于2017年度A股关联交易和H股关连交易执行情况的议案》

    本公司2017年度持续关联(连)交易按一般商务条款进行交易,其条款公平合理,

符合本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及相关股东的整体利益,并依据相关监管法规要求履行审议及披露程序,不存在违规情形。

    审议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魏建军回避表决,该议案通过。

    十六、审议《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对本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进行的合理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同意本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详见《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审议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通过。

    十七、审议《关于给予董事会回购H股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授权本公司董事会可在有关期间回购本公司H股股票,回购总数不得超过本公司已

发行H股总数的10%。

    “有关期间”指由本决议案获得通过之日至下列三者最早发生者的日期止的期间:1.本决议案通过后,本公司下届股东周年大会结束之日;

    2.在本决议案通过后十二个月期间届满之日;

    3.于股东大会上本公司股东通过特别决议案撤消或更改本决议案所授予的授权之日。

    审议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通过。

    十八、审议《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2018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议、

2018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议的议案》。

    (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拟审议的议案

    普通决议案:

    1.审议《关于2017年度经审计财务会计报告的议案》;

    2.审议《关于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审议《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4.审议《关于201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5.审议《关于2017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6.审议《关于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7.审议《关于2018年度公司经营方针的议案》;

    8.审议《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特别决议案:

1. 审议《关于给予董事会回购H股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二)2018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议拟审议的议案

特别决议案:

审议《关于给予董事会回购H股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三)2018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议拟审议的议案

特别决议案:

审议《关于给予董事会回购H股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审议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通过。

特此公告。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