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审阅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关于公司 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中关于 2021 年三季度会计估计变更专项说明。
经认真审议,发表如下意见:
同意 2021 年三季度会计估计变更。
独立董事:汤欣、梁爱诗、林志权、翟海涛
2021 年 10 月 28 日
本人对公司管理层提交的《关于公司与国寿投资保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关于保险资金另类投资委托投资管理及运营服务协议>的议案》进行了充分审议,并发表如下意见:
同意《关于公司与国寿投资保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关于保险资金另类投资委托投资管理及运营服务协议>的议案》。
本人认为上述关联交易:
1、是按照一般商业条款进行的,遵循了平等、自愿、等价和有偿的原则,对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而言公平、合理,符合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2、董事会就有关事项表决时,表决程序符合境内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之规定以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独立董事:汤欣、梁爱诗、林志权、翟海涛
2021 年 10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