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616 证券简称:广电电气 公告编号:2024-022
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07 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如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 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 2023 年度实现归属
于上市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14,615,734.81 元,母公司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的可供分配利润为 136,963,136.34 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 2023 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上的股份数后的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 年
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要求,在综合考虑公司 2024 年经营计划和资金需求,为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
前提下兼顾股东利益,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拟以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
总股本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数量后的股份数为基数实施利润分配,即以
853,675,319 股(总股本 935,575,000 股扣除已回购股份 81,899,681 股,回购股份
81,899,681 股已于 2024 年 3 月 18 日完成注销)为基数,每 10 股派送现金 0.70
元(含税),共派送现金 59,757,272.33 元。本次利润分配后,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公司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方案尚需提请
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7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全体董事一致同
意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监事会认为,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长期发展需求,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同意将本议案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未来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不会影响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以及生产经营。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3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