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615 证券简称:明阳智能 公告编号:2024-050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2024/2/21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2024 年 2 月 19 日起不超过 3 个月
预计回购金额 30,000 万元~60,000 万元
□减少注册资本
回购用途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累计已回购股数 3,034.45 万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1.34%
累计已回购金额 29,957.54 万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 8.756 元/股~10.54 元/股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19 日召开第
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第二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预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60,000 万元(含),不低于人民币 30,000 万元(含)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回购股份将按照有关规定用于出售,逾期未实施出售部分将依
法予以注销。本次回购期限自 2024 年 2 月 19 日起不超过 3 个月,回购股份的价
格不超过人民币 15 元/股(含)。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21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
体上披露的《关于第二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18)。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 3 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第二期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4 年 4 月,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回购股份 10,868,500 股,占公
司当前总股本(即 2,271,759,206 股)的 0.48%,回购成交最高价格为 10.15 元/
股,最低价格为 8.756 元/股,支付资金总金额为 101,894,543.58 元(不含交易费用)。
截至 2024 年 4 月 30 日止,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
30,344,500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1.34%,回购成交最高价格为 10.54 元/股,最低价格为 8.756 元/股,支付资金总金额为 299,575,366.87 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5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