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615 证券简称:明阳智能 公告编号:2023-038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5月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预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含),不低于人民币50,000万元(含)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本次回购期限自2023年5月4日起不超过12个月。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5日及2023年5月1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9)及《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31)。
根据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送股、现金分红、配股及其他除权除息事宜,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20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19.70元/股(含)。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2022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7)。
二、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情况
2023年6月16日,公司实施了首次回购,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首次回购公司股份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300,0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
(即2,271,983,706股)的0.01%,成交的最高价格17.31元/股,最低价格17.00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5,142,000.00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说明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实施股份回购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6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