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615 证券简称:明阳智能 公告编号:2021-129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
会议于 2021 年 9 月 24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与通讯表决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于 2021 年 9 月 17 日以书面、电话、邮件等方式通知各位监事,与会的
各位监事已知悉与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本次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 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连玉先生召集并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且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投资者利益的情况。上述资金使用期限届满应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当募集资金项目需要时,公司应当使用自有资金或银行贷款及时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30)。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2、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本次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确保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可以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多的投资回报,拟购买金额、授权期限、产品类型符合募集资金管理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投资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31)。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同意《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本报告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出具了《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和《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审议通过《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阳江明阳海上风电开发有限公司承建的沙扒项目,总投资额暂定为 58.5805 亿元(最终以实际投资总额为准),其中项目资本金占总投资的30%,按照总投资暂定额计算为人民币 175,741.50 万元,本次阳江明阳海上风电开发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将由目前的人民币 500 万元增加至人民币 175,741.50万元,即增资人民币 175,241.50 万元。本次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公司监事会同意通过该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32)。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监事会
2021 年 9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