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607 证券简称:上海医药 编号:临2012-020
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
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上海医药”)第四届
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12年8月21日在上海市
太仓路200号上海医药大厦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九名,实到董事九名,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关于董事会召开法定人数的规定。汤美
娟独立董事以视频方式出席本次会议,李振福独立董事、姜鸣董事以电话方式出
席本次会议。本公司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周杰董
事长主持。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2年上半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估
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设和调整总部部分职能部门的议案》
为适应本公司战略发展的需要,进一步强化本公司总部的执行、控制和服务
功能,决定对本公司总部部门设置和部门职能进行部分调整:
⑴新设“战略与投资发展部”;
⑵原“投资发展部”更名为“资产管理部”;
⑶调整“董事会办公室”、“市场运营部”和“审计部”三个部门的职能。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的
议案》
根据本公司发展的实际情况,决定对本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进行如下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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⑴原第七条:“董事会办公室是战略委员会的日常事务工作机构。”和原第十
三条:“董事会办公室应向战略委员会提交第十二条相关事项的书面报告供战略
委员会审议。”合并,并且修订为:“董事会办公室是战略委员会的日常事务工作
机构。董事会办公室应向战略委员会提交与战略相关事项的书面报告供战略委员
会审议。”
⑵原第四章删除。
修订后的《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新亚药业有限公司收购上海医药
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部分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详见本公司公告临2012-021)
关联董事周杰、张家林、陆申、徐国雄主动回避该议案的表决,五位非关联
董事全部投票同意。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二年八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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