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606 证券简称:长城军工 公告编号:2021-059
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0月22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本次会议于2021年10月28日在公司五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采取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监事7人,实际参加监事7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常兆春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监事对本次会议议案认真审议并以书面表决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根据《证券法》第八十二条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第一百零一号 上市公司季度报告》(2021年修订)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监事会对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进行了审核,并发表意见如下:
(一)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二)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三)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情况:赞成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长城
军工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编制的《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和《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 号)等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要求及公司的具体情况,公司已聘请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出具了《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表决情况:赞成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1-062)和《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长城军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建设和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对公司资源进行的优化配置,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程序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表决情况:赞成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3)。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东海证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流的核查意见;
3.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4.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节余情况专项报告。
特此公告。
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