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1600 股票简称:中国铝业 公告编号:临 2022-067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登记日:2022 年 12 月 23 日
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登记数量:2,664.83 万股
2022 年 12 月 26 日,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记已完成,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情况
(一)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基本情况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 2022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2022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会及 2022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会
的授权,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23 日、11 月 24 日分别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
会议、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 2022 年 11 月 24 日为
预留授予日,以人民币 2.21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 285 名激励对象授予 2,753.63
万股限制性股票。监事会对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事项之法律意见书》,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预留授予最终授予登记情况如下:
2.预留授予数量:2,664.83 万股
3.预留授予人数:276 人
4.预留授予价格:人民币 2.21 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 A 股普通股股票
6.实际授予数量与拟授予数量差异的说明:在缴款验资环节及后续办理登 记的过程中,9 名激励对象自愿放弃认购授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8 名激励对象 自愿放弃认购授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个人自愿放弃认购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88.80 万股,将直接调减取消授予。因此,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实际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 285 人变更为 276 人,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实际授予
数量由 2,753.63 万股变更为 2,664.83 万股,直接调减取消授予 88.80 万股。
(二)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情况:
姓名 职务 获授限制性股票 占预留授予限制 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数量(万股) 性股票总数比例 比例
葛小雷 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23 0.86% 0.0013%
李旺兴 技术总监 23 0.86% 0.0013%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 2,618.83 98.27% 0.1528%
骨干(274 人)
预留授予合计(276 人) 2,664.83 100.00% 0.1555%
注:(1)本计划激励对象未参与两个或两个以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中 没有持有公司 5%以上股权的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2)上表中数 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二、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锁定期和解锁安排情况
(一)激励计划的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 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72 个月。
(二)激励计划的限售期
自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为限售期。在限售期内,激励对象根据本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予以限售,不得转让、不得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因获授的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而取得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等股份同时按本计划进行锁定。解除限售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
(三)激励计划的解除限售期安排
本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可解除限售数量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占获授数量比例
预留授予 自相应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起至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 40%
日当日止
预留授予 自相应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日起至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 30%
交易日当日止
预留授予 自相应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48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日起至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6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 30%
交易日当日止
三、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2 年 12 月 17 日出具了《中
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众环验字(2022)0210079 号):截至 2022 年
12 月 16 日,公司已收到 276 人缴纳的出资额合计人民币 58,892,743.00 元,其
中计入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 26,648,300.00 元,计入资本公积人民币32,244,443.00 元。变更后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7,161,591,551.00 元。
四、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情况
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记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2,664.83 万股,已于 2022 年
12 月 23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公司于 2022年 12 月 26 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五、授予前后对公司控股股东的影响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增加 2,664.83 万股,公司控股股东持股比例的变化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六、股权结构变动情况
单位:股
类别 变动前 本次变动 变动后
A股无限售条件股份 13,078,706,983 0 13,078,706,983
A股有限售条件股份 112,270,300 26,648,300 138,918,600
H股股份 3,943,965,968 0 3,943,965,968
总计 17,134,943,251 26,648,300 17,161,591,551
七、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本次增发限制性股票所筹集资金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八、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一)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及确定方法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及《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公司以市价为基础,对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进行计量。在预留授予日,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预留授予日股票收盘价-授予价格。
(二)预计限制性股票实施对各期经营业绩的影响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的规定,公司将在限售期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解除限售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董事会已确定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日为 2022 年 11 月 24 日。
经测算,授予的 2,664.83 万股限制性股票应确认的总费用为人民币 5,889.27 万元,该费用由公司在相应年度内按解除限售比例分期确认,同时增加资本公积。详见下表:
单位:人民币 万元
总费用 2022 年 2023 年 2024 年 2025 年 2026 年
5,889.27 184.04 2,208.48 2,110.32 981.55 404.89
注:上述结果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会计成本除了与授予日、授予价格和授予数量相关,还与实际生效和失效的权益数量有关,上述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公司以目前情况估计,在不考虑激励计划对公司业绩的刺激作用情况下,本次激励计划费用的摊销对有效期内各年净利润有所影响,但考虑激励计划对公司发展产生的正向作用,由此激发管理团队的积极性,提高经营效率,激励计划带来的公司业绩提升将远高于因其带来的费用增加。
特此公告。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2 月 26 日
报备文件:
1.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2. 验资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