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600 股票简称:中国铝业 公告编号:临2013-023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出售贵州分公司氧化铝生产线等资产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公司于2013年5月10日刊发了《关于出售贵州分公司氧化铝生产线等资
产的公告》,本公司拟按评估价出售贵州分公司氧化铝生产线等资产(“标的资
产”)。本公司控股股东中国铝业公司指定其下属全资子企业贵州铝厂受让上述资
产,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最新进展:
一、交易进展概述
本公司拟将标的资产转让给中国铝业公司(以下简称“中铝公司”),本次交
易采用协议转让方式进行。中铝公司下属全资子企业贵州铝厂同意受让上述标的
资产,双方签署贵州分公司氧化铝生产线资产转让协议,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交易相对方情况介绍
中铝公司下属全资子企业贵州铝厂同意受让上述标的资产。
贵州铝厂为全民所有制企业,注册地址:贵州省贵阳市白云区龚家寨,法定
代表人:刘亚平,注册资本:人民币125,893万元,主要经营范围:铝矿、轻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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色金属冶炼和加工、氢氧化铝系列产品、氧化铝多品质系列产品、非冶炼氧化铝
系列产品、净化剂、分子解系列产品、动火材料、经营本企业或本企业成员企业
自产品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或本企业成员企业生产、科研所需原
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相关技术的进口业务、经营本企业进料
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印刷,停车场,游泳(限游泳池分支机构开展经营活
动)、燃气(限液化器站分支机构开展经营活动)、型类(限型煤厂分支机构开展
经营活动)、有线电机工程设计、安装和有线电视信号传输(以许可证为准)、宾
馆及会议服务;洗涤;通信产品代理销售;经营进出口业务;HFC网络设计、
安装服务,物业管理;房屋出售;场地设施租赁、铝合金门窗、安装、出资、广
告制作、广告发布;铁矿、机械加工、铁路货运(都拉普至贵州铝厂)、聚氯化
铝、硫酸铝、高铝熟纤维或铝耐火纤维、汽车货运与修理、可承包中型工业建设
项目的设备,电气、仪表及生产装置的安装,住宿、餐饮、饮料、冷饮制品、冷
饮用品、花木盆景出售及出租;家电维修;搬家服务;室内房屋装饰装修及维修;
房屋出租,粮油配送;家政服务;水电装供(限工厂区边)。
截止2012年12月31日,贵州铝厂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资产总额:人民币17.94亿元
资产净额:人民币14.21亿元
营业收入:人民币3.58亿元
净利润:人民币0.22亿元
三、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公司与受让方中铝公司贵州铝厂在2013年6月6日签署贵州分公司氧化铝
资产转让协议,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协议签署日期 于二零一三年六月六日
签约双方 转让方:本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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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中铝公司贵州铝厂
转让价款 人民币4,428,984,200元,经交易双方公平磋商并参考本公
司贵州分公司氧化铝资产的净资产评估值确定。根据中和资
产评估有限公司采用资产基础法进行的评估,评估基准日
2012年12月31日,评估值为人民币4,428,984,200元。
支付方式 中铝公司贵州铝厂以现金方式分五期向本公司支付转让价
款,每期相当于总价款的20%,计人民币885,796,840元:
首期价款,须于协议生效后三十日内支付;第二期价款,连
同本期价款在协议生效日至本期价款支付日止期间产生的
相关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年贷款利率计算),须于2014年
6月30日前支付;第三期价款,连同本期价款在协议生效日
至本期价款支付日止期间产生的相关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
年贷款利率计算),须于2015年6月30日前支付;第四期
价款,连同本期价款在协议生效日至本期价款支付日止期间
产生的相关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年贷款利率计算),须于
2016年6月30日前支付;第五期价款,连同本期价款在协
议生效日至本期价款支付日止期间产生的相关利息(按中国
人民银行年贷款利率计算),须于2017年6月30日前支付。
评估基准日至协议生效日期之间,本公司应占贵州分公司资
产于产生的经审计净利润或亏损由本公司承担,同期产生的
净利润或亏损及相关支出将与第二期价款一并结算。
协议生效 在下述条件全部满足后,资产转让协议生效:1)经双方法
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由双方签章;2)本公司股东大
会批准;3)获得国务院国资委必要的同意。
标的资产的出售于资产转让协议生效之日完成。资产转让协议生效后,标的
资产将不再综合计入本集团财务报表。资产转让协议将于全部转让价款支付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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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履行完毕。
四、备查文件
1、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