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579 证券简称:会稽山 公告编号:临2018-020
会稽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截止本公告披露之日,绵阳科技城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持有会稽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股份984.00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978%,该部分股份已于2017年8月25日起上市流通。
●股东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绵阳科技城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计划自2018年5月7日开始至2018年10月31日止,通过大宗交易方式或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984.00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978%。采取大宗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采取竞价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减持价格区间为9元/股-16元/股。
2018年4月11日,会稽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
稽山”)收到本公司股东绵阳科技城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绵阳基金”)《关于拟减持会稽山股份的通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股份来源
绵阳科技城产业投资基金 5%以下股东 9,840,000.00 1.978% IPO前取得:
(有限合伙) 9,840,000.00股
(一)股东的名称
绵阳科技城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二)股东持有股份的总数量、持股股份的具体来源
2011年3月,绵阳基金通过受让形式从精功集团有限公司取得了公司2,000
万股股份,该部分股份锁定期为3年,已于2017年8月25日上市流通,内容详
见公司于2017年8月1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会
稽山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编号:临2017-030)。截至本公告日,
绵阳基金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984.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1.978%。
(三)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四)绵阳基金过去12个月内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价格 前期减
股东名称 减持数量(股) 减持比例 减持期间 区间 持计划
(元/股) 披露日
期
绵阳科技城产业投资基金 10,160,000.00 2.043% 2017/10/16~ 12.50-12 2017/9/
(有限合伙) 2017/10/20 .62 5
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3月2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会稽山关于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届满暨实施结果公告》(编 号:临2018-017)。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计划减持数 计划减 减持期 减持合理 拟减持 拟减持原
股东名称 量(股) 持比例 间 减持方式 价格区间 股份来 因
(元/股)源
绵阳科技 不超过: 不超过: 2018/5/ 大宗交易减持,不超 价格区 IPO前 绵阳基金
城产业投 9,840,000. 1.978% 7~ 过:9,840,000.00股 间:9-16 取得的 出于自身
资基金 00股 2018/10 竞价交易减持,不超 股份 战略发展
(有限合 /31 过:9,840,000.00股 规划的需
伙) 要。
绵阳基金计划自2018年5月7日开始至2018年10月31日止,通过大宗交
易方式或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984.00 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978%。
采取大宗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
份总数的 2%;采取竞价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
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减持价格区间为9元/股-16元/股。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绵阳基金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 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1、关于首发限售承诺:(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 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2011年3月从精功集团受让取得的公司2,000万股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关于首发减持的承诺:(1)持有的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并上市时公司股票的发行价格(如发行人发生除权除息事项,则为按照相应比例进行除权除息调整后用于比较的发行价)。(2)本机构 在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届满后的12个月内,累计减持股份比例不超过本机构届 时所持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本机构在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届满后的24个月内,本机构累计减持股份不超过届时所持股份总数的100% 。(3)本机构持有的发行
人股份的锁定期限届满后,本机构减持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时,应提前将其减持意向和拟减持数量等信息以书面方式通知发行人,并由发行人及时予以公告,自发行人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本机构方可以减持发行人股份。(4)减持将采用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方式。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锁定期满两年后减持的,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减持股份的价格不低于最近一期每股净资产;通过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减持股份的,转让价格由转让双方协商确定,并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5)自公司股票上市至其减持期间,公司如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底价下限和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6)如未履行上述承诺,自愿将减持股份所得收益上缴公司所有。
(三)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绵阳基金本次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等的相关规定。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四、其他风险提示
1、绵阳基金不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严格遵守并履行了上述承诺,不存在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基本面不会发生重大变化。
2、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督促绵阳基金严格遵守减持股份的有关规定,合法、合规地实施减持计划,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1、《关于绵阳科技城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拟减持会稽山股份的通知函》。
特此公告。
会稽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