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1558 股票简称:*ST锐电 编号:临2018-020
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退市风险警示及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上海证券交易所将于收到本公司申请之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撤销对本公司股票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及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期间,公司不申请股票停牌,公司股票正常交易。
一、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况
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2015年度、2016
年度连续两年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13.2.1条第(一)项规定,公司股票已于2017年4月26日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从“华锐风电”变更为“*ST锐电”。
二、 公司2017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情况
2018年3月29日,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为公司出具了中汇会审[2018]0617 号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
性”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经审计,截至2017年12月31日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 1,297,442,048.57元,2017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140,690,927.05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4,796,172.69元。公
司《2017年年度报告》已经于2018年3月29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
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将于2018年3月3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
三、公司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情况
公司对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13.2.1条关
于退市风险警示情形进行了逐项排查,公司 2017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指标涉及
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已消除,也不触及其他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及公司2017年度经营情况,公司符合申请撤销股票退市风险警示的条件。
四、公司涉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情况
鉴于公司2017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大幅下降,盈利能力较弱,根据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13.1.1和第13.3.1条,公司申请被
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鉴于上述原因,公司已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了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申请,根据相关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将于收到公司申请之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撤销对本公司股票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及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期间,公司不申请停牌,公司股票正常交易。
公司将根据该申请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