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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1555:东吴证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18-03-29

证券代码:601555     股票简称:东吴证券     公告编号:2018-010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3月1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8年 3月27 日在江苏无锡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 11人,实到董事11人,占董事总数的100%。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管出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总裁范力先生主持。会议召集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听取了《2017年度经营管理工作报告》、《2017年度独立董

事述职报告》、《审计委员会2017年履职情况报告》,审议了相关议案

并以书面表决方式形成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2017年12月31日总股本30亿股为基数,向全体股

东每10股派送现金红利1.5元(含税),共派送现金红利4.5亿元,

占当年母公司可供股东现金分配的利润比例为 83.77%,占当年合并

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比例为 57.10%。本次分配后,

母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2,541,047,841.46元,转入下一年度。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五)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合规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的《东吴证券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

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全面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风险偏好体系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的《东吴证券2017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十)审议通过《关于确认2017年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18年

    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范力、朱

剑、宋子洲、钱晓红、朱建根、郑刚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的《东吴证券关于确认 2017 年日常关联

交易及预计 2018 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经营管理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自营投资额度的议案》;

    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符合证监会有关自营管理、风险监控等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在以下额度内确定、调整公司2018年度自营投资的具体金额:

    1、公司自营非权益类证券及其衍生品合计额不超过净资本的250%,公司自营权益类证券及其衍生品的合计额不超过净资本的100%。上述自营非权益类证券及其衍生品、自营权益类证券及其衍生品的范围和投资规模计量口径按照《证券公司证券自营投资品种清单(201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12]35 号)、《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计算标准规定》(证监会公告[2016]10 号)等监管标准确定。如自营投资监管规定的分类标准、计量方法等发生变化,公司应以最新外部监管规定为准。

    2、公司实施自营投资过程中如果发生情况变化,需要调整上述额度,授权董事会进行调整并予公告。

    公司长期股权投资以及监管部门认可的豁免适用《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的投资不占用上述自营投资额度。

    上述额度是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以及市场波动的特点所确定的自营投资额度上限,其总量及变化并不代表公司管理层、董事会对于市场的判断。公司管理层将审慎经营,根据市场环境决定实际自营投资额度的大小,加强现金管理,灵活配置资金。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聘请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8年

度会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机构,对公司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进行审计,聘期一年,审计服务费为136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会计政策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同日公告的《东吴证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确定员工基本薪酬总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配股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对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相关事项进行了逐项对照检查,认为公司的组织机构健全、运行良好、盈利能力具有可持续性、财务状况良好、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募集资金的数额和使用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重大违法行为,公司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关于上市公司配股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具备申请配股的资格和条件。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进一步明确配股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同日公告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配股公开发行证券预案的公告》。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同日公告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同日公告的《东吴证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