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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1528 沪市 瑞丰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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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丰银行:浙江绍兴瑞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4-12-14


证券代码:601528        证券简称:瑞丰银行        公告编号:2024-042
    浙江绍兴瑞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浙江绍兴瑞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或“公司”) 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本行于 2024 年 12 月 7 日以电子邮件及书面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关于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 2024 年 12 月 13 日在本行以现场
和视频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17 名,实际出席董事 17 名(实际拥有表决权的董事 16 名)。会议由董事长吴智晖主持,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本行《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提名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1.提名吴智晖先生为本行第五届董事会执行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 1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执行董事吴智晖回避表决。
  2.提名陈钢梁先生为本行第五届董事会执行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 1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执行董事陈钢梁回避表决。
  3.提名严国利先生为本行第五届董事会执行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 1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执行董事严国利回避表决。
  4.提名秦晓君女士为本行第五届董事会执行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 1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执行董事秦晓君回避表决。
  5.提名马仕秀先生为本行第五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 1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非执行董事马仕秀回避表决。
  6.提名沈祥星先生为本行第五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 1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非执行董事沈祥星回避表决。

  7.提名张勤良先生为本行第五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 1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非执行董事张勤良回避表决。
  8.提名沈幼生先生为本行第五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 1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非执行董事沈幼生回避表决。
  9.提名虞兔良先生为本行第五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 1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非执行董事虞兔良回避表决。
  10.提名顾洁萍女士为本行第五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 1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非执行董事顾洁萍回避表决。
  11.提名贾玉革女士为本行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 1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独立董事贾玉革回避表决。
  12.提名黄志刚先生为本行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 1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独立董事黄志刚回避表决。
  13.提名黄卓先生为本行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 1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独立董事黄卓回避表决。
  14.提名蒋岳祥先生为本行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 1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独立董事蒋岳祥回避表决。
  15.提名鲁瑛均女士为本行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 1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独立董事鲁瑛均回避表决。
  16.提名孙同全先生为本行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 1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独立董事孙同全回避表决。
  该事项已经本行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和薪酬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行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和薪酬委员会委员对拟提交本行董事会审议的董事会换届方案中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简历和相关资料进行了审核,并发表如下审查意见:经审查,本次董事会换届方案中,独立董事候选人贾玉革女士、黄志刚先生、黄卓先生、蒋岳祥先生、鲁瑛均女士、孙同全先生均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董事任职资格及工作经验,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独立董事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证券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我们同意贾玉革女士、黄志刚先生、黄卓先生、蒋岳祥先生、鲁瑛均女士、孙同全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并提请董事会审议。

  上述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本议案尚需提交本行股东大会审议。

  二、变更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

  详情请查阅本行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绍兴瑞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2024-043)。

  表决结果:同意 1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本行股东大会审议。

  三、发行二级资本债券

  为进一步增强本行营运实力,提高本行风险抵御能力,推动本行业务发展,加快实现战略转型,根据《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行拟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 30 亿元的二级资本债券,确保本行资本充足率持续满足监管要求。

  1.计划发行总额

  不超过人民币 30 亿元,根据本行业务发展需要及市场情况一次或分期发行。
  2.债券期限

  不超过 10 年期,在第 5 年末附有条件的发行人赎回权,本行在有关监管机
构批准的前提下有权按面值部分或全部赎回本议案下对应已发行的二级资本债券。

  3.债券利率

  采用固定利率方式,最终票面年利率将综合考虑发行时市场情况及发行方式等因素确定。在债券存续期内利率固定不变,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另计息。

  4.发行方式

  拟由主承销商组织承销团,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通过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的方式公开发行。

  5.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二级资本债券募集资金将依据适用法律和监管部门批准用于充实本行
二级资本。

  6.相关决议有效期

  上述发行方案相关决议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 36 个月内有效。

  7.发行授权

  本行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全权负责本次二级资本债券发行的相关事宜,授权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发行条款、发行期数、发行金额、发行利率、发行时机,聘请相关中介机构,根据监管部门的具体要求对发行条款、发行方案及相关材料进行调整或修改。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可就上述授权对本行高级管理层进行转授权。该授权自本议案经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 36 个月内有效。

  8.备注事项

  本行拟发行的二级资本债券含有减记条款,当触发事件发生时,该工具将立即减记。触发事件是指以下两者中的较早者:

  (1)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认定若不进行减记该银行将无法生存;

  (2)相关部门认定若不进行公共部门注资或提供同等效力的支持该银行将无法生存。

  上述发行方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发行方案最终需经监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并最终以批准后的方案为准。

  表决结果:同意 1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本行股东大会审议。

  四、发行非资本类金融债券

  为积极响应国家战略号召,进一步加强对优质客户的信贷支持,更好满足区域经济发展需求,本行拟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 20 亿元的非资本类金融债券。
  1.计划发行总额

  不超过人民币 20 亿元,根据本行业务发展需要及市场情况一次或分期发行。
  2.债券期限

  不超过五年(含五年期)。

  3.债券利率

  采用固定利率方式,票面年利率将通过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的方式确定,在债
券存续期内固定不变,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另计息。

  4.发行方式

  拟由主承销商组织承销团,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通过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的方式公开发行。

  5.募集资金用途

  非资本类金融债券(包括但不限于普通金融债、三农专项金融债、小微专项金融债、绿色金融债、科创金融债等)募集资金用于发放涉农贷款、小微企业贷款,用于绿色项目、科技创新类企业贷款投放等监管部门、法律法规允许的用途。
  6.相关决议有效期

  上述发行方案相关决议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 36 个月内有效。

  7.发行授权

  本行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全权负责本次非资本类金融债券发行的相关事宜,授权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发行条款、发行期数、发行金额、发行利率、发行时机,聘请相关中介机构,根据监管部门的具体要求对发行条款、发行方案及相关材料进行调整或修改。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可就上述授权对本行高级管理层进行转授权。该授权自本议案经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 36 个月内有效。

  上述发行方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发行方案最终需经监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并最终以批准后的方案为准。

  表决结果:同意 1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本行股东大会审议。

  五、2025年资产核销计划

  表决结果:同意 1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修订《数据治理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 1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七、制定《涉刑案件风险防控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 1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八、修订《金融资产估值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 1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九、提请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详情请查阅本行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绍兴瑞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4-045)。

  表决结果:同意 1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次董事会审阅了以下事项:

  一、流动性风险及市场风险管理审查评价及整改情况报告。

  二、业务连续性管理审计报告。

  三、资本管理专项审计报告。

  四、金融资产风险分类审计报告。

  五、信贷资产风险分类审计报告。

  六、衍生产品交易业务管理情况专项审计报告。

  七、修订《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

  八、修订《反洗钱集中作业操作规程》。

  九、修订《客户洗钱风险评估及分类管理办法》。

  特此公告。

                          浙江绍兴瑞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13 日
附件:

          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吴智晖先生  1970 年 10 月出生  中国国籍

  本科学历,中共党员,高级经济师。历任新昌县财税局科员、团工委书记,新昌县政府办公室秘书、副科长、科长,新昌县信用联社党委委员、副主任,新昌农村合作银行党委委员、行长,嵊州农村合作银行党委委员、行长,嵊州农村合作银行党委书记、董事长,嵊州农商银行党委书记、董事长,新昌农商银行党委书记、董事长,诸暨农商银行党委书记、董事长。现任本行党委书记、董事长。
  除上述情况外,吴智晖先生与本行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最近 36 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情形;不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