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512 证券简称:中新集团 公告编号:2020-024
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 年 5 月 8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月亮湾路 15 号中新大厦 3
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21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1,349,299,600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90.0199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赵志松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
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8 人,出席 5 人,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董事赵志松、唐筱
卫现场出席会议,独立董事刘纪鹏、陈美凤、杨海坤以通讯方式出席,董事
黄南、黄维义、林福山因公未能出席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 6 人,出席 4 人,因受新冠疫情影响,监事张致蕙现场出席会
议,监事李铭卫、冯所刚、王星以通讯方式出席,监事郑维强、田雪鸰因公
未能出席会议;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中新集团 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1,349,281,100 99.9986 18,500 0.0014 0 0.0000
2、 议案名称:《中新集团 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1,349,281,100 99.9986 18,500 0.0014 0 0.0000
3、 议案名称:《中新集团 2019 年度财务决算》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1,349,281,100 99.9986 18,500 0.0014 0 0.0000
4、 议案名称:《中新集团 2019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1,349,281,100 99.9986 18,500 0.0014 0 0.0000
5、 议案名称:《中新集团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1,349,231,100 99.9949 68,500 0.0051 0 0.0000
6、 议案名称:《中新集团 2020 年度财务预算》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1,349,231,100 99.9949 68,500 0.0051 0 0.0000
7、 议案名称:《关于聘任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中新集团
2020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1,349,231,100 99.9949 18,500 0.0013 50,000 0.0038
(二) 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持股 5%以
上普通股股
东 1,214,100,000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持股 1%-5%
普通股股东 134,900,000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持股 1%以
下普通股股
东 231,100 77.1361 68,500 22.8639 0 0.0000
其中:市值
50 万以下
普通股股东 61,500 76.8750 18,500 23.1250 0 0.0000
市值 50 万
以上普通股
股东 169,600 77.2313 50,000 22.7687 0 0.0000
(三)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5 《 中 新 集 团 135,1 99.9493 68,50 0.0507 0 0.0000
2019 年度利润 31,10 0
分配预案》 0
7 《关于聘任安 135,1 99.9493 18,50 0.0136 50,00 0.0371
永华明会计师 31,10 0 0
事务所(特殊普 0
通合伙)为中新
集团 2020 年度
财务审计机构
及内部控制审
计机构的议案》
本次大会议案均为普通决议,经本次股东大会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1/2 以上同意表决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律师:支毅、曹倩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5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