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 乃 要 件 请 即 处 理
如 阁下对本通函的任何部份或对应采取的行动存有任何疑问,应谘询 阁下的持牌证券商、银行经理、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如 阁下已出售或转让名下所有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阁下应将本通函连同随附之代表委任表格及回执立刻交予购买人或受让人或经手买卖或转让的银行、持牌证券商或其他代理人以转交给购买人或受让人。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通函的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就因本通函全部或任何部份的内容所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导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股份代号:1398
欧元优先股股份代号:4604
美元优先股股份代号:4620
2021 年 第 二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通 知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谨订於2021年11月25日(星期四)下午二时五十分假座中国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举行临时股东大会,大会通知载於本通函的第11页至第12页。
如 阁下欲委任代表出席临时股东大会, 阁下须按随附的代表委任表格上印列之指示填妥及交回表格。H股股东须将代表委任表格交回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惟无论如何最迟须於临时股东大会或其任何续会指定举行时间前24小时以专人送递、邮寄或传真方式交回。填妥及交回代表委任表格後, 阁下届时仍可亲身出席临时股东大会或其他任何续会,并於会上投票,但在此情况下,委任代表之文件将被视为已经撤销。
如 阁下拟亲身或委任代表出席临时股东大会,须於2021年11月5日(星期五)或之前将填妥的回执交回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或本行董事会办公室。
本 通 函 以 及 随 附 之 代 表 委 任 表 格 及 回 执 的 中、 英 文 版 本 现 已 登 载 於 本 行 网 站
( www.icbc-ltd.com )及香港交易所「披露易」网站( www.hkexnews.hk ), 阁下可在本行网站主页按「投资者关系」一项以下载或阅览前述文件,或在香港交易所网站浏览。倘本通函的中文版本与英文版本有任何不一致,概以中文版本为准。
2021年10月11日
目 录
页数
定义 ...... 1
董事会函件...... 2
1 序言...... 2
2 关於2020年度董事薪酬清算方案的议案 ...... 3
3 关於2020年度监事薪酬清算方案的议案 ...... 3
4 关於选举郑国雨先生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的议案...... 3
5 关於选举董阳先生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4
6 关於选举张杰先生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外部监事的议案...... 5
7 关於申请对外捐赠临时授权额度的议案 ...... 6
8 临时股东大会 ...... 7
9 推荐意见...... 7
附录一 2020年度董事薪酬清算方案...... 8
附录二 2020年度监事薪酬清算方案...... 10
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 11
— i —
定 义
於本通函内,除文义另有所指外,下列词汇具有以下含义:
「A股」 指 本行普通股股本中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之内资股,有关
股份於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并以人民币买卖
「《公司章程》」 指 本行不时之公司章程
「本行」 指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一 家在中国注册成立的股份
有限公司,其H股和境外优先股在香港联交所(H股股份代
号:1398、欧元优先股股份代号:4604及美元优先股股份
代号:4620)挂牌上市;其A股 和境内优先股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A股股份代号:601398及境内优先股代号:360011、
360036)挂牌上市
「董事会」 指 本行董事会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董事」 指 本行董事
「临时股东大会」 指 拟於2021年11月25日召开的本行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
「H股」 指 本行普通股股本中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之境外上市外资
股,有关股份於香港联交所上市并以港元买卖
「香港」 指 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
「香港交易所」 指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
「香港联交所」 指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上市规则》」 指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
「普通股」 指 A股及╱或H股
「中国」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
「人民币」 指 人民币,中国法定货币
「股东」 指 股份持有人
「股份」 指 普通股及╱或优先股
股份代号:1398
欧元优先股股份代号:4604
美元优先股股份代号:4620
执行董事: 注册地址:
陈四清先生 中国北京市西城区
廖林先生 复兴门内大街55号
王景武先生 邮编:100140
非执行董事: 香港营业地址:
卢永真先生 香港中环花园道3号
郑福清先生 中国工商银行大厦33楼
冯卫东先生
曹利群女士
陈怡芳女士
独立非执行董事:
梁定邦先生
杨绍信先生
沈思先生
努特 韦林克先生
胡祖六先生
致股东
敬啓者:
2021 年 第 二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通 知
1 序言
本通函旨在向 阁下提供拟於临时股东大会中审议的若干议案的详情以及载列临时股
东大会通知。
作为普通决议案:
(1) 关於2020年度董事薪酬清算方案的议案
(2) 关於2020年度监事薪酬清算方案的议案
(3) 关於选举郑国雨先生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的议案
(4) 关於选举董阳先生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5) 关於选举张杰先生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外部监事的议案
(6) 关於申请对外捐赠临时授权额度的议案
2 关於2020年度董事薪酬清算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现提出2020年度董事薪酬清算方案(见附录一)。
《关於2020年度董事薪酬清算方案的议案》已经本行2021年8月27日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
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3 关於2020年度监事薪酬清算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现提出2020年度监事薪酬清算方案(见附录二)。
本行2021年8月27日监事会会议同意将《关於2020年度监事薪酬清算方案的议案》提交股
东大会审议。
4 关於选举郑国雨先生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的议案
为确保董事会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
行2021年9月24日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於提名郑国雨先生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执行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郑国雨先生为本行执行董事候选人。
现提请股东大会选举郑国雨先生为本行执行董事。郑国雨先生的执行董事任职资格尚
需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银保监会」)核准。
郑国雨先生的简历如下:郑国雨,男,中国国籍,1967年9月出生。郑国雨先生1988年
11月加入中国银行,2001年5月起历任湖北省分行行长助理、副行长,2012年1月任山西
省分行行长,2015年6月任四川省分行行长,2019年1月任中国银行执行委员会委员,
2019年5月任中国银行副行长,2021年9月任中国工商银行副行长。郑国雨先生毕业於华
中科技大学,获工商管理硕士学位,高级经济师。
根据《公司章程》,每位董事的任期为三年,而董事可在任期届满时连选连任。本行董
事的薪酬情况按照有关规定执行,相关薪酬清算方案按有关程序审议後提交本行股东
大会审议批准。本行董事的具体薪酬可参考本行年报和有关公告。截至本通函日期,
郑国雨先生在过去三年内并无在任何上市公司担任董事职务,其与本行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