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398 证券简称:工商银行 公告编号:临 2020-045 号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董事会于 2020 年 10 月 30 日
在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 号本行总行召开会议。会议应出席董事 13 名,亲自出席 13 名。官学清董事会秘书参加会议。监事会成员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召开符合法律法规、《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会议由陈四清董事长主持召开。出席会议的董事审议通过了下列议案:
一、关于 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 13 票,同意 1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关于 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本行网站(www.icbc-ltd.com)。
二、关于境外欧元优先股和“工行优 1”股息分配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 13 票,同意 1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行于2014年12月在境外发行6亿欧元优先股,于2015年11月在境内发行450亿元人民币优先股。在确保资本充足率满足监管法规要求的前提下,本行在提取法定公积金和一般准备后,有可分配税后利润,满足优先股股息发放的先决条件。优先股股息分配方案如下:
(一)境外欧元优先股
1.股息率
境外优先股条款和条件确定的境外欧元优先股第一个赎回日前的初始股息率为6%(不含税为6%,即为优先股股东实际取得的股息率);同时,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在派发境外优先股股息时,本行需按双边税收协定适用税率(10%)代扣代缴所得税,根据优先股条款和条件有关规定,相关税费由本行承担。
2.派息金额
根据境外欧元优先股计息本金(6 亿欧元)、股息率(6%)和代扣代缴所得税税率(10%),确定境外欧元优先股股息金额为:派发欧元优先股股息 4000 万欧元,其中支付给优先股股东 3600 万欧元,代扣代缴所得税 400 万欧元。
上述境外欧元优先股股息按 2020 年 9 月末汇率(欧元兑人民币汇率
7.97694251)折算,拟派发境外欧元优先股股息折合 3.19 亿元人民币,实际派发时以欧元币种派发。
3.派息时间
根据境外优先股发行通函,境外欧元优先股股息支付日期为每年 12 月 10
日,故今年境外欧元优先股股息派发时间为 2020 年 12 月 10 日(星期四)。
(二)境内优先股“工行优1”
1.股息率
境内优先股“工行优1”的票面股息率为4.5%(含税为4.5%,优先股股东所获得股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优先股股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承担)。
2.派息金额
根据境内优先股“工行优 1”计息本金 450 亿元人民币,股息率 4.5%,确定
本次派发境内优先股“工行优 1”股息为 20.25 亿元人民币。
3.派息时间
根据境内优先股募集说明书,“工行优 1”股息支付日期为每年 11 月 23 日,
故今年本行境内优先股“工行优 1”股息派发时间为 2020 年 11 月 23 日(星期
一)。
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如下意见:同意。
三、关于选举廖林先生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廖林董事与本议案存在利害关系,回避表决。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 12 票,同意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部分董事新任和离任情况,为确保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正常运作,本行董事会决定选举廖林先生担任董事会社会责任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委员。上述任职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特此公告。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