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377 证券简称:兴业证券 公告编号:临2018-031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经营层全权办理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6月6日、2017年6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的相关公告。
2017年8月17日,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完成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过户手续,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购买回购股票的价格为6.54元/股。其中,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12个月,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36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股票过户至员工持股资产管理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
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锁定期将于2018年8月17日届满,现将员工持股计划持股情况及锁定期届满后的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员工持股计划目前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员工持股计划通过“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股份47,669,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71%;通过“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股份20,331,24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30%。
二、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满后的后续安排
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锁定期将于2018年8月17日届
满。根据相关法规规定,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员工持股计划不得买卖公司股票。因此,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所持公司股票在2018年8月28日披露2018年半年度报告后方可卖出。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将根据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意愿决定是否卖出股票。
三、员工持股计划的交易限制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信息披露工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兴业证券员工持股计划(修订稿)》相关规定,员工持股计划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票: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三十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二个交易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四、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和终止
根据《兴业证券员工持股计划(修订稿)》相关规定,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自本员工持股计划标的股份完成过户之日起的五年,存续期届满后自行终止,也可经持有人会议审议批准提前终止或延长。
特此公告。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会
二〇一八年八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