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375 证券简称:中原证券 公告编号:2019-009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大股东渤
海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渤海公司”,代表渤海产业投资基金
持有公司股份)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608,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15.71%,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已于2018
年1月3日解除限售。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渤海公司计划自本减持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
竞价方式或自本减持公告披露之日起的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
协议转让方式进行,减持公司股票数量不超过608,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5.71%)。其中: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
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采取大宗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
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采取协议转让方式的,单个受让方的
受让比例不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5%,减持价格根据市场价格确定,且不低于公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5%以上非第一 公司IPO前取得:
渤海公司 608,000,000 15.71%
大股东 608,000,000股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监高上市以来未减持股份。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计划减持比 竞价交易减持 减持合理价
股东名称 计划减持数量(股) 减持方式 拟减持股份来源 拟减持原因
例 期间 格区间
竞价交易减持,不超过:
77,381,414股
首次公开发行股
不超过: 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 2019/3/8~ 自身资金安排
渤海公司 不超过:608,000,000股 按市场价格 票并上市前已发
15.71% 154,762,828股 2019/9/3 需要
行的股份
协议转让减持,不超过:
608,000,000股
1、若计划减持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拟减持股份数量和减持价格将相应进行调整。
2、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的减持期间为本减持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
3、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采取大宗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
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采取协议转让方式的,单个受让方的受让比例不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5%,减持价格根据市场价格确定,且不低于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2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
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否
渤海公司在公司上市时做出的承诺如下:
“在本公司所持中原证券股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及其他对本公司有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规定并同时满足下述条件的情形下,本公司将根据自身资金需求、实现投资收益、中原证券股票价格波动等情况减持本公司所持有的中原证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票,并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
(1)减持前提:不存在违反本公司在中原证券首次公开发行时所做出的公开承诺的情况。
(2)减持价格:若在持股流通限制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将不低于每股净资产。
(3)减持方式:通过大宗交易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及/或其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方式进行减持。
(4)减持数量:在本公司所持中原证券股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可减持全部所持有的中原证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票。
(5)减持期限:在减持前提前5个交易日将具体减持计划以书面方式告知中原证券,由中原证券提前3个交易日公告。
本公司所做该等减持计划不对抗现行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对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所做的相关规定。若未来监管部门对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所出台的相关规定比本减持计划更为严格,本公司将按照监管部门相关规定修改减持计划。本公司违反做出的公开承诺减持中原证券股票的,将减持所得收益上缴中原证券。”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渤海公司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减持计划是股东渤海公司根据自身资金安排需要进行的减持,本次减持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在减持期间内,渤海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本计划。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否(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情况;渤海公司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要求实施减持并及时履行信息告知义务。渤海公司减持计划实施后,本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