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366 证券简称:利群股份 公告编号:2019-057
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增持
公司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31 日收到
公司副总裁罗俊先生计划增持公司股份的通知。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
信心和对公司投资价值的认可,罗俊先生计划自 2019 年 9 月 2 日起 6 个月内,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在二级市场增持公司股份,合计增持数量不低于200,000 股,不超过 300,000 股。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增持主体:公司副总裁罗俊先生。
(二)本次增持前,罗俊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目的: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投资价值的认可。
(二)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种类:公司无限售流通 A 股股份。
(三)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数量:不低于 200,000 股,不超过 300,000 股。
(四)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方式:采用二级市场竞价交易。本次增持不设定价格区间,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逐步实施增持计划。
(五)本次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期限:自 2019 年 9 月 2 日起 6 个月内。
(六)本次拟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自有资金。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一)本次增持不设定价格区间,因此不存在因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增持计划披露的价格区间而导致增持计划无法实施的风险。
(二)本次增持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因此不存在因增持资金不到位而导致增持计划无法实施的风险。
四、其他重要事项
(一)本次增持计划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二)本次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三)增持主体承诺:在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四)本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规定,持续关注罗俊先生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9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