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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1339:百隆东方关于2021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1-05-27

601339:百隆东方关于2021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01339        证券简称:百隆东方      公告编号:2021-039
                百隆东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票期权简称:百隆东方期权

       期权代码(三个行权期):0000000719、0000000720、0000000721

       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日期:2021年5月26日

       股票期权登记数量:2,200.0008万份

       股票期权登记人数:163人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有关规则的规定,百隆东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完成了《百隆东方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计划”或“本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的登记工作,现将有关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2021年4月21日,百隆东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百隆东方”)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2021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公司《2021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及其摘要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确定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2021年4月21日,向163名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2,200.0008万份,行权价格为4.33元/股。

      一、  本激励计划的基本情况

    1、2021 年 3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公司<2021 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1 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1 年 3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公司<2021 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2021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

    3、2021 年 3 月 12 日至 2021 年 3 月 23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
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和证券部均未收到任何异议,
无反馈记录。2021 年 3 月 25 日,公司披露《监事会关于 2021 年第二期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1-022)。
    4、2021 年 3 月 30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
于公司<2021 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1 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5、2021 年 3 月 31 日,公司披露《关于 2021 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
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1-023)。

    6、2021 年 4 月 21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
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1 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  股票期权授予的具体情况

    1、授予日:2021 年 4 月 21 日。

    2、授予数量:2,200.0008 万份

    3、授予人数:163 人

    4、行权价格:4.33 元/股

    5、股票来源:为本公司自二级市场回购的股票或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百隆东方股份有限公司A股普通股。

    6、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等待期、行权安排、行权条件:


    (1)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自股票期权授予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全部行权或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48 个月。

    (2)等待期

    本激励计划的等待期分别为自相应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24 个月、36 个月。
授予日与首次可行权日之间的时间间隔不得少于 12 个月。

    (3)行权安排

    在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通过后,授予的股票期权自授予之日起满 12 个月
并满足约定条件可以开始行权。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行权: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三十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二个交易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它期间。

    本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行权安排      行权时间                                  行权比例

  第一个行权期    自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          30%

                  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个行权期    自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          30%

                  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三个行权期    自授予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          40%

                  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等待期满后,未满足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股票期权行权条件未成就时,相关权益不得递延至下期。

    (4)行权条件

    激励对象行使已获授的股票期权除满足上述条件外,必须同时满足如下条件:

    (一)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发生上述第(一)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所有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应当由公司注销;某一激励对象发生上述第(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该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应当由公司注销。

    (三)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在2021年-2023年会计年度中,分年度进行绩效考核,以达到绩效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行权条件之一。

    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行权期    业绩考核指标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第一个行权期  (1)2021 年营业收入不低于 63 亿元;

              (2)2021 年纱线销售量不低于 21 万吨。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第二个行权期  (1)2022 年营业收入不低于 64 亿元;

              (2)2022 年纱线销售量不低于 22 万吨。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第三个行权期  (1)2023 年营业收入不低于 65 亿元;

              (2)2023 年纱线销售量不低于 23 万吨。

    上述“纱线销售量”指标是指经审计的上市公司纱线销售量。

    上述“营业收入”指标是指经审计的上市公司营业收入。

    若各行权期内,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已获授的股票期权均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四)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根据公司制定的绩效管理办法,在本计划有效期内的各年度,对所有激励对象进行考核。将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合格或不合格两档。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合格”档,则当年度的股票期权 100%可行权,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考核不合格,公司将按照股权激励计划的规定,当年度的股票期权不可行权,由公司作废失效。

    个人当年实际可行权额度=个人当年计划行权额度×个人行权比例。

    三、  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情况

    2021 年 5 月 26 日,公司 2021 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
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相关登记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1、期权简称:百隆东方期权

    2、期权代码(三个行权期):0000000719、0000000720、0000000721

    3、期权登记完成时间:2021 年 5 月 26 日

    4、授予登记数量:2,200.0008 万份

    5、授予登记人数:163 人

    四、  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与股东大会通过的激励计划的差异情况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事项与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相关内容不存在差异。


    五、  本次股票期权授予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中关于公允价值确
定的相关规定,需要选择适当的估值模型对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进行计算。公司选择 Black-Scholes 模型计算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董事会已确定本激励计划的
授予日为 2021 年 4 月 21 日,根据授予日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确认相应产生的
激励成本。

    经测算,本次授予股票期权事项相应产生的激励成本对公司各期经营业绩的影响如下表所示:
 授予的股票

            需摊销的总 2021 年    2022 年    2023 年    2024 年

 期权数量

            费用(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份)

 2200.0008    1452.88    592.27    525.47    278.69      56.45

    说明:

    1、上述成本摊销预测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实际会计成本除了与实际授予日、授予日收盘价和授予数量相关,还与实际生效和失效的数量有关,同时提请股东注意可能产生的摊薄影响。

    2、上述成本摊销预测对公司经营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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