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股股票代码:601336 A股股票简称:新华保险 编号:临2021-04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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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
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
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15 日以电
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或
“本次会议”)通知和材料,会议于 2021 年 9 月 23 日在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
大街甲 12 号新华保险大厦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 12 人,现场出席董事 12 人。全体董事一致推举李全董事主持本次会议。公司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所作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董事会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议案》,同意增选杨毅董事担任董事会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委员。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组成人员为:耿建新(主任委员)、杨毅、李琦强、彭玉龙、李湘鲁、郑伟、程列。
表决情况:同意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同意 1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董事李全、张泓回避表决。
3、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执行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同意聘任秦泓波先生为公司副总裁、执行委员会委员,其任职资格尚需监管机构核准。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同意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副总裁薪酬标准的议案》。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同意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上网公告附件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23 日
附件: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一、《关于修订<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
根据《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规定,独立董事应就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或薪酬激励措施发表独立意见。
全体独立董事审阅了《关于修订<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执行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规定,独立董事应就聘任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发表独立意见。
全体独立董事审阅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执行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关于公司副总裁薪酬标准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规定,独立董事应就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或薪酬激励措施发表独立意见。
全体独立董事审阅了《关于公司副总裁薪酬标准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李湘鲁、郑伟、程列、耿建新、马耀添
2021 年 9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