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330 证券简称:绿色动力 公告编号:临 2021-011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于 1992 年 8 月 18 日在北京成立,于 2012 年 7 月
5 日获财政部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的合伙制企业,更名为毕马威华振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毕马威华振”),2012 年 7 月 10 日取得工
商营业执照,并于 2012 年 8 月 1 日正式运营。毕马威华振总所位于北京,注册
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东 2 座办公楼 8 层。毕马威华振的首
席合伙人邹俊,中国国籍,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于 2020 年 12 月 31 日,
毕马威华振有合伙人 167 人,注册会计师 927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 170 人。
毕马威华振 2019 年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超过人民币 33 亿元,其中审计业
务收入超过人民币 30 亿元(包括境内法定证券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 6 亿元,其他证券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 7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共计超过人民币 13 亿元)。
毕马威华振 2019 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家数为 44 家,上市公司财务报表
审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 3.29 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采矿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以及卫生和社会工作业等。毕马威华振 2019 年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1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毕马威华振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人民币 2 亿元,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毕马威华振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毕马威华振于2018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地方证监局给予的行政监管措施2次,相应受到行政监管措施的从业人员 7 人次。除此以外,毕马威华振及其从业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毕马威华振承做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的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基本信息如下:
本项目的项目合伙人吴惠煌先生,2014 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吴惠煌先生 2008 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08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 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吴惠煌先生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1 份。
本项目的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黄秋媚女士,2015 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黄秋媚女士 2010 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14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2018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黄秋媚女士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4 份。
本项目的质量控制复核人王齐先生,2008 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王齐先生 2002 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04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 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王齐先生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6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最近三年均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3、独立性
毕马威华振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按照职业道德守则的规定保持了独立性。
4、审计收费
2020 年,毕马威华振为公司提供年度财务报表及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提供审计服务,总费用为人民币 295 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服务费用为 245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服务费用为 50 万元。2021 年审计费用的定价原则不变,即审计服务收费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协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 2020 年度审计、审阅服务工作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其出具的意见客观公正,较好地履行了双方签订的业务约定书所规定的责任与义务。因此,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继续聘请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财务及内控审计服务机构,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本次聘任会计事务所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相关规定,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能力及独立性,我们一致同意公司续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董事会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8 票赞同,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续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3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