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330 证券简称:绿色动力 公告编号:临 2023-014
转债代码:113054 转债简称:绿动转债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30 日
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32 号)核准,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25 日公开
发行 2,360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绿动转债”),每张面值人民币 100
元,发行总额 236,000 万元,期限 6 年。“绿动转债”自 2022 年 9 月 5 日起可转
换为本公司股份。自 2022 年 9 月 5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绿动转债”累计
转股 7,763 股。由此,公司股份总数由 1,393,440,000 股增加至 1,393,447,763
股,公司的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1,393,440,000 元增加至 1,393,447,763 元。
基于上述事项已导致公司的股份总数和注册资本发生变化以及相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的修订,同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部分 条款,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条款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二十 公司股份总数为 1,393,440,000 股, 公司股份总数为 1,393,447,763 股,
二条 全部为普通股。其中境内上市内资股 全部为普通股。其中境内上市内资股
989,080,208 股,境外上市外资股 989,087,971 股,境外上市外资股
404,359,792 股。 404,359,792 股。
第二十 公司现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39,344 万 公司现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六条 元。 1,393,447,763 元。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
有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将其持有 有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将其持有
的公司股票在买入后 6 个月内卖出, 的公司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
或者在卖出后 6 个月内又买入,由此 的证券在买入后 6 个月内卖出,或者
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将 在卖出后 6 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
收回其所得收益。但是,证券公司因 收益归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将收回
包销购入售后剩余股票而持有 5%以上 其所得收益。但是,证券公司因包销
第三十 股份的,卖出该股票不受 6 个月时间 购入售后剩余股票而持有 5%以上股
条 限制。 份的,卖出该股票不受 6 个月时间限
制。
前款所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自然人股东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
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包括其配偶、父
母、子女持有的及利用他人账户持有
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
券。
公司可以依据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 公司可以依据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
构与境外证券监管机构达成的谅解、 机构与境外证券监管机构达成的谅
协议,将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名册正 解、协议,将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名
第四十 本存放在境外,并委托境外代理机构 册正本存放在境外,并委托境外代理
六条 管理。H 股股东名册正本的存放地为香 机构管理。H 股股东名册正本的存放
港。 地为香港,供股东查阅;但公司可以
根据香港《公司条例》有关条例暂停
办理股东登记手续。
(五)依照本章程的规定获得有关信 (五)依照本章程的规定获得有关信
息,包括: 息,包括:
1、在缴付成本费用后得到公司章程; 1、在缴付成本费用后得到公司章程;
2、在缴付了合理费用后有权查阅和复 2、在缴付了合理费用后有权查阅和
印: 复印:
(1)所有各部分股东的名册; (1)所有各部分股东的名册;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第五十 的个人资料,包括: 员的个人资料,包括:
七条 …… ……
(3)公司已发行股本状况; (3)公司已发行股本状况;
(4)自上一会计年度以来公司购回自 (4)自上一会计年度以来公司购回
己每一类别股份的票面总值、数量、 自己每一类别股份的票面总值、数
最高价和最低价,以及公司为此支付 量、最高价和最低价,以及公司为此
的全部费用的报告; 支付的全部费用的报告;
(5)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 (5)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
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 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
议、财务会计报告; 决议、财务会计报告;
(6)公司最近期的经审计的财务报 (6)公司最近期的经审计的财务报
表,及董事会、审计师及监事会报告; 表,及董事会、审计师及监事会报告。
(7)已呈交中国工商行政管理局或其
他主管机关备案的最近一期的年检报
告副本。
股东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股东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
划; 划;
…… ……
(十四)审议股权激励计划; (十四)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和员工持
第六十 (十五)审议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 股计划 ;
七条 份 3%以上的股东的提案; (十五)审议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
(十六)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份 3%以上的股东的提案;
规章、公司股票上市地上市规则或本 (十六)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作出决议的 规章、公司股票上市地上市规则或本
其他事项。 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作出决议
的其他事项。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须经股东大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须经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 会审议通过:
(一)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 (一)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
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 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计净资产的 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净资产的 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第六十 …… ……
八条 (六)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交易所及 (六)公司在一年内担保金额超过公
本章程规定的其他须经股东大会审议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的担
通过的担保。 保;
(七)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交易所及
本章程规定的其他须经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的担保。
公司召开年度股东大会,应当将会议 公司召开年度股东大会,应当将会议
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的事项于会 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的事项于会
议召开 20 日前通知各股东;召开临时 议召开 21 日前通知各股东;召开临
第八十 股东大会,应当于会议召开 15 日日前 时股东大会,应当于会议召开 15 日
条 通知各股东。拟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 前通知各股东。
应当于会议通知列明的时间内,将出 计算发出通知的期限时,不包括会议
席会议的书面回复送达公司。 召开当日。
计算发出通知的期限时,不包括会议
召开当日和发出通知当日。
股东会议的通知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股东会议的通知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第八十 (一)以书面形式作出; (一)以书面形式作出;
二条 (二)指定会议的地点、日期和时间; (二)指定会议的地点、日期和时间;
…… ……
(十一)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十一)网络或其他方式的表决时间
规范性文件、有关监管机构及本章程 及表决程序;
规定的其他要求。 (十二)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有关监管机构及本章程
规定的其他要求。
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普通股股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