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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328
公告
建议选举职工监事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行’)谨此宣布,本行监事会(‘监事会’)于2021年10月29日决议建议选举颇颖女士(‘颇女士’)担任本行职工监事(‘职工监事’)及监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
颇女士担任职工监事须经本行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后方可作实。根据本行公司章程,职工监事由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且无须获得股东批准。颇女士于监事会专门委员会的任职将自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其为职工监事之日生效。
颇女士的履历详情如下:
颇颖女士,1972年生,中国国籍,高级会计师。颇女士现任本行股权与投资管理部总经理,兼任交银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监事长、交银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非执行董事、交银国际控股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交通银行(巴西)股份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曾任本行总行预算财务部(数据与信息管理中心)副总经理,期间兼任交银国际信托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曾任本行苏州分行副行长,总行预算财务部管理会计核算高级经理、管理会计与定价管理高级经理、管理会计核算与定价高级经理,总行财务会计(预算财务)部管理会计核算处副处长,总行财务会计部财务处副处长,南宁分行计划处副处长、处长助理,为本行服务25年。颇女士1996年于西南财经大学获经济学硕士学位。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及截至本公告日期,颇女士与本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主要股东概无关系,没有担任本行或其任何附属公司的任何其他职位,亦无于过去三年于其他上市公司担任任何董事职务。
截至本公告日期,颇女士持有65,000股本行A股股份,除此之外及截至本公告日期,颇女士并无于本行或其任何相联法团之任何股份、相关股份或债权证(定义见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中拥有或被视为拥有任何权益或淡仓。
如当选,颇女士作为职工监事的任期将自本行职工代表大会通过相关决议之日起至第九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任期届满后有资格重选连任。本行将不会因颇女士担任本行职工监事,而与颇女士订立任何特定服务年期的服务合约。颇女士将以职工身份领取所在岗位的薪酬,作为职工监事身份不领取薪酬。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及截至本公告日期,监事会并不知悉任何其他有关建议选举颇女士为职工监事而须提请股东注意之事宜,亦无任何其他资料须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13.51(2)条第(h)至(v)项的规定予以披露。
承董事会命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顾生
公司秘书
中国上海
2021年10月29日
于本公告发布之日,本行董事为任德奇先生、刘珺先生、李龙成先生*、汪林平先生*、常保升先生*、廖宜建先生*、陈绍宗先生*、宋洪军先生*、陈俊奎先生*、刘浩洋先生*、杨志威先生#、胡展云先生#、蔡浩仪先生#、石磊先生#、张向东先生#及李晓慧女士#。* 非执行董事
# 独立非执行董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