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279 证券简称:英利汽车 公告编号:2023-018
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在授权额度与
期限内可以滚动使用。
委托理财期限:单个理财产品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
履行的审议程序: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23年3月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 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公司及子公司通过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适度的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
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所使用的资金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资金整体运营情况,公司秉承资金效益最大化的原则,在不影
响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开展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对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
的闲置自有资金通过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降低财务成本。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5亿元)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公司及子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银行理财产品,委托理财符合公司内部资金管理的要求。
公司及子公司遵守审慎投资的原则,严格筛选发行主体,选择信用好、资金安全保障能力强的发行机构。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投资理财产品的情况进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二、 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产品
公司及子公司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将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用于投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
(二)委托理财额度
本次委托理财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
(三)授权期限
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单个理财产品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四)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由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相关人员在上述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资金部负责组织实施。
(五)风险控制分析
1、公司遵守审慎投资的原则,严格筛选发行主体,选择信用好、资金安全保障能力强的发行机构。
2、公司资金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投资理财产品的情况进行检查,必
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公司拟购买理财产品交易对方为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将视受托方资信状况严格把关风险。
四、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运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公司认购的理财产品计入资产负债表中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收益计入利润表中的投资收益。
五、风险提示
虽然公司购买的为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但理财产品仍存在银行破产倒闭带来的清算风险、政策风险、流动性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
六、决策程序及独立董事意见和监事会意见
(一)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3年3月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闲置自有资金投资于银行、证券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的低风险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授权使用期限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事项之日起12个月内,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相关人员在上述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资金部负责组织实施。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为提高公司及子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拟利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于银行、证券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的低风险理财产品,以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和
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决议有效期内使用不超过 5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本次使用合计不超过5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通过适度理财,可以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金额:万元
序号 理财产品类型 实际投入金额 实际收回本金 实际收益 尚未收回
本金金额
1 银行理财产品 37,450.59 37,450.59 347.49 0.00
合计 37,450.59 37,450.59 347.49 0.00
最近12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 37,450.59
最近12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最近一年净资产(%) 10.18
最近12个月委托理财累计收益/最近一年净利润(%) 5.95
目前已使用的理财额度 0.00
尚未使用的理财额度 50,000.00
总理财额度 50,000.00
注 1:因此款理财产品特性,实际收益填写为 2022.05.05~2023.03.23 期间收益。
特此公告。
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3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