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258 证券简称:庞大集团 公告编号:2023-010
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 年 1 月 30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朝阳区王四营乡黄厂路甲三号庞大双龙培
训中心 2 楼第一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03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2,395,569,336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23.4234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是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13 人,出席 7 人,董事庄信裕、郑挺、刘娅、廖朝晖、独立董
事林伟、张维因差未能参会;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董事会秘书刘湘华出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补选吴斯远为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 同意 反对 弃权
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2,381,087,340 99.3954 13,151,996 0.5490 1,330,000 0.0556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1 《关于补选吴 735,2 98.0683 13,15 1.7542 1,330 0.1775
斯远为非独立 49,74 1,996 ,000
董事的议案》 2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无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德恒律师事务所
律师:张舵、张晓明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承办律师认为,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人、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的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 月 31 日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