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初步询价结果及推迟发行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1.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塔证券”、“发行人”或“公司”)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44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业务规范》(中证协发[2018]142号,以下简称“《业务规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配售细则》(中证协发[2018]142号,以下简称“《配售细则》”)、《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管理细则》(中证协发[2018]142号,以下简称“《投资者管理细则》”)、《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上证发[2018]41号,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实施细则》”)、《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上证发[2018]40号,以下简称“《网上发行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组织实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2.本次发行初步询价和网下发行均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化平台(以下简称“申购平台”)进行,申购平台网址为:https://120.204.69.22/ipo,请网下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关于网下发行电子化的详细内容,请查阅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公布的《网下发行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本次网上发行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采用按市值申购方式进行,请网上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及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网上发行实施细则》。
3.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本次发行流程、网上网下申购、缴款、弃购股份处理及发行中止等环节。
4.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主承销商”或“东吴证券”)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所处行业、可比公司估值水平、市场环境、募集资金需求、每股净资产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3.46元/股,网下发行不
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5.本次发行价格3.46元/股对应的市盈率为:
(1)35.56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18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2)32.01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18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发行人所属行业为J67“资本市场服务”。截至2019年5月29日(T-3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该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34.75倍。
由于本次发行价格对应的2018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高于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存在未来发行人估值水平向行业平均市盈率回归,股价下跌给新股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根据《关于加强新股发行监管的措施》(证监会公告[2014]4号)等相关规定,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在网上申购前三周内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连续发布投资风险特别公告,公告的时间分别为2019年5月31日、2019年6月6日和2019年6月14日。
6.原定于2019年6月3日进行的网上、网下申购将推迟至2019年6月24日,并推迟刊登发行公告。原定于2019年5月31日举行的网上路演推迟至2019年6月21日。调整后的时间表如下:
日期 发行安排
2019年5月31日(周五) 披露《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初步询价结果及推迟发行公告》、《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投资风险特别公告(第一次)》、招股说明书及摘要
2019年6月6日(周四) 刊登《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投资风险特别公告(第二次)》
2019年6月14日(周五) 刊登《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投资风险特别公告(第三次)》
T-2日
刊登《网上路演公告》
2019年6月20日(周四)
T-1日 刊登《发行公告》
2019年6月21日(周五) 网上路演
日期 发行安排
网下发行申购日(9:30-15:00)
T日 网上发行申购日(9:30-11:30,13:00-15:00)
2019年6月24日(周一) 网上申购配号
确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确定网上、网下最终发行量
T+1日 刊登《网上中签率公告》
网上发行摇号抽签
2019年6月25日(周二) 确定网下初步配售结果
刊登《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T+2日 网下认购资金缴款(认购资金到账时间截止时点16:00)
2019年6月26日(周三) 网上认购资金缴款(投资者确保资金账户在T+2日日终有足额的
新股认购资金)
T+3日 中止发行公告(如有)
主承销商根据网上网下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配售结果和包销
2019年6月27日(周四) 金额
T+4日
刊登《发行结果公告》
2019年6月28日(周五)
注:(1)T日为网上、网下发行申购日;
(2)如因上交所网下发行申购平台系统故障或非可控因素导致网下投资者无法正常使用
其网下发行申购平台进行初步询价或网下申购工作,请网下投资者及时与主承销商
联系;
(3)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发行,主承销商及发行人将及时公告,
修改发行日程。
重要提示
1.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36,4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903号文核准。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简称为“红塔证券”,股票代码为“601236”,该代码同时用于本次发行初步询价及网下申购;网上申购简称为“红证申购”,网上申购代码为“780236”。
2.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或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公司2018年12月31日经审计数据计算的发行前每股净资产为3.4582元。发行人和主承销商通过网下初步询价直接确定发行价格,
网下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且发行价格不低于发行前最近一期经审计每股净资产。初步询价及网下发行由主承销商负责组织,通过上交所申购平台实施;网上发行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
3.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数量为36,400万股,全部为新股,不安排老股转让。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25,480万股,为本次发行数量的70.00%;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10,920万股,为本次发行数量的30.00%。最终网下、网上发行数量将根据网上网下回拨情况确定。本次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4.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工作已于2019年5月29日(T-3日)完成。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所处行业、可比公司估值水平、市场环境、募集资金需求、每股净资产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的发行价格为3.46元/股。
5.若本次发行成功,发行人募集资金总额为125,944万元,扣除发行费用3,748.28万元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为122,195.72万元。
6.本次发行的网下、网上申购日为T日(2019年6月24日),任一配售对象只能选择网下或者网上一种方式进行申购。
(1)网下申购
本次网下申购时间为:2019年6月24日(T日)9:30-15:00。网下申购简称为“红塔证券”,申购代码为“601236”。在初步询价期间提交有效报价的网下投资者管理的配售对象,方可且必须参与网下申购。提交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名单见“附表:网下投资者报价明细”。未提交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不得参与网下申购。在参与网下申购时,网下投资者必须在申购平台为其管理的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录入申购记录。申购记录中申购价格为确定的发行价格,申购数量须为其初步询价中的有效拟申购数量。
在参与网下申购时,投资者无需缴付申购资金,获配后在T+2日缴纳认购款。
网下投资者为其参与申购的全部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录入申购记录后,应当一次性全部提交。网下申购期间,网下投资者可以多次提交申购记录,但以最后一次提交的全部申购记录为准。凡参与初步询价报价的配售对象,无论是否为“有效报价”均不得再参与本次网上申购,若同时参与网下和网上申购,网上申购部分为无效申购。
配售对象在申购及持股等方面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网下投资者管理的配售对象相关信息(包括配售对象全称、证券账户名称(上海)、证券账户号码(上海)和银行收付款账户等)以在中国证券业协会注册的信息为准,因配售对象信息填报与注册信息不一致所致后果由网下投资者自负。
主承销商将在配售前对有效报价投资者及管理的配售对象是否存在禁止性情形进行进一步核查,投资者应按主承销商的要求进行相应的配合(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公司章程等工商登记资料、如实提供相关自然人主要社会关系名单、配合其它关联关系调查等),如拒绝配合或其提供的材料不足以排除其存在上述禁止性情形的,或经核查不符合配售资格的,主承销商将剔除不予配售。
(2)网上申购
本次网上申购的时间为:2019年6月24日(T日)9:30-11:30、13:00-15:00。
2019年6月24日(T日)前在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开立证券账户、且在2019年6月20日(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日均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或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1万元以上(含1万元)的投资者均可通过交易系统申购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
投资者按照其持有的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及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以下简称“市值”)确定其网上可申购额度。根据投资者在2019年6月20日(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的日均持有市值计算,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20个交易日的,按20个交易日计算日均持有市值,持有市值1万元以上(含1万元)的投资者才能参与新股申购,每1万元市值可申购一个申购单位,不足1万元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度。每一个申购单位为1,000股,申购数量应当为1,000股或其整数倍,但最高申购量不得超过网上初始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即不得超过109,000股,同时不得超过其按市值计算的可申购额度上限。
网上投资者申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