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226 证券简称:华电重工 公告编号:临2020-041
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中广核工程有限公司签署了《中广核广东海域海上风电场集约化单桩工程Ⅰ标段施工合同》,合同金额为 342,975,561 元人民币(含税)。具体情况如下:
一、合同买方情况
企业名称:中广核工程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228,600万元人民币
住所:深圳市大鹏新区鹏飞路大亚湾核电基地工程公司办公大楼
成立日期:1997年11月11日
法定代表人:陈映坚
主要股东: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软件和信息技术、工程建设技术、质检技术的服务、咨询;经济信息咨询;招标代理;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电力设备和材料的购销(不含国家专营、专控、专卖商品);租赁和商务服务。许可经营项目是:核电、火电、水电、风电、太阳能发电、热电联产、生物质能发电、其他电力、热力、燃气、水利、港口、码头、隧道、桥梁、公路、市政、工矿工程、架线和管道工程、节能工程、环保工程、生态保护工程以及民用建筑工程的承包、管理、咨询、监理;建筑工程施工(凭建筑资质证书经营);工程设计(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方可经营);乏燃料中间储存、乏燃料后处理工程的承揽和经营管理;境外投资及对外工程承包。
中广核工程有限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产权、资产、人员等其他方面的关系。
二、合同主要内容
合同范围:中广核广东海域海上风电项目集约化施工工程,共15个机位单桩基础施工和风机安装施工。合同确认由承包人施工的桩基础施工及风机安装施工的机位数为5个,另外10个机位的桩基础及风机安装施工,发包人根据现场实际、承包人施工资源等情况决定是否由承包人实施。
合同金额:342,975,561元人民币(含税)
结算方式:本合同主要包括工程施工费、运杂费、税费、保险费等费用。其中合同工程款支付包括:工程进度款、竣工结算款和质保金。
工期:按照发包人指示开工,工期为425日历天。
违约责任:合同约定了性能违约、执行延误违约等违约责任。
合同生效条件:各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在承包人提交合法的、发包人认可的履约保函后,由发包人发出合同生效通知后生效。
三、合同履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属于公司日常经营业务,合同金额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营业收入的4.78%。
本合同的顺利履行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有利于稳固公司海上风电业务市场地位,有利于提升公司海上风电业务的影响力。
四、合同履行风险提示
海上风电建设有一定的不可控因素,比如沿海多台风天气,有时不利于开展海上风电施工。另外,如果遇到市场、政策、法律等不可预计的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也可能会导致合同部分或全部无法按期正常履行。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及公司相关制度,公司对上述事项进行信息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九月十四日
报备文件:
1、《中广核广东海域海上风电场集约化单桩工程Ⅰ标段施工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