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226 证券简称:华电重工 公告编号:临2018-043
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三峡新能源阳江发电有限公司签署了《三峡新能源广东省阳江市阳西沙扒300MW海上风电项目第一批次风机基础及安装工程合同》,合同金额约为102,000.98万元人民币。具体情况如下:
一、合同买方情况
企业名称:三峡新能源阳江发电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
住所:阳江高新区科技企业孵化器2号楼(北侧)3楼2号
成立日期:2016年6月24日
法定代表人:陈新群
股东:中国三峡新能源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风能、太阳能的投资、开发;发电及销售;机械设备维修;新能源相关的技术与咨询服务。
三峡新能源阳江发电有限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
产权、资产、人员等其他方面的关系。
二、合同主要内容
合同标的:海上升压站基础施工涉及的全部工作,主要包括基础管桩及导管架的制作与施工、附属构件的制作与安装、基础防护、基础与上部组块连接等;38个风机基础非嵌岩施工及风电机组安装涉及的全部工作等。
合同金额:102,000.9754万元人民币
结算方式:本合同主要包括设备款、工程款等,还包括税费、运杂费、保险费等其他费用。其中,工程款支付包括:预付款、工程进度款、完工验收款等。
履行期限:2019年10月31日前。
违约责任:合同约定的承包人违约责任包括私自转移合同的权利与义务、私自撤离施工设备、临时设施或材料、工程质量不达标、工期延误等。
合同生效条件:本合同经发包人和承包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合同协议书上签字并盖单位章后,合同生效。
三、合同履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属于公司日常经营业务,合同金额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营业收入的21.16%。
本合同的顺利履行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有利于公司海上风电业务的经验积累,有利于提升公司海上风电业务在广东区域的影响力。
四、合同履行风险提示
合同的履行存在受不可抗力等造成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及公司相关制度,公司对上述事项进行信息披露。
特此公告。
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八月九日
报备文件:
1、《三峡新能源广东省阳江市阳西沙扒300MW海上风电项目第一批次风机基础及安装工程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