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225 证券简称:陕西煤业 公告编号:2022-013
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希格玛所”)是 1998 年在原西安会计师事务所的基础上改制设立的大型综合性会计师事务所, 2013 年
6 月 28 日,经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登记设立。于 1994 年获得财政部、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
2.人员信息
希格玛所首席合伙人为吕桦,截至 2021 年末,合伙人人数为 56 人,注册会
计师共计 242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20 人。
3.业务规模
希格玛所 2021 年度业务收入为人民币 45,394.69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35,326.17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11,973.25 万元。2021 年度为 30 家上市公司提
供审计服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 4,811.89 万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采矿业,建筑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农、林、牧、渔业。
4.投资者保护能力
2021 年末,希格玛所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1.2 亿元,符合《会计
师事务所职业责任保险暂行办法》(财会[2015]13 号)的相关规定,职业责任赔
偿能力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希格玛所最近三年无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希格玛所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希格玛所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受到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4 次、自律监管措施 2 次。希格玛所从业人员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
处罚 0 次、2 名从业人员受到行政处罚 1 次、7 名从业人员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1
次、2 名从业人员受到自律监管措施 1 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曹爱民先生,现任希格玛所执行事务合伙人,为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资深会员。1996 年加入希格玛所,1997 年 12 月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2001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的专业服务工作,在审计、企业改制、企业并购重组、IPO、再融资等方面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卞薄海先生,现任希格玛所合伙人、项目经理,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有 10 年以上的执业经验。2007 年加入希格玛所执业,历任审计人员、项目经理,至今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年报审计、IPO 申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等证券服务。
质量控制负责人邱程红女士,现任希格玛所管理合伙人,为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资深会员。1995 年加入希格玛所,1997 年 12 月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2000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的专业服务工作,在审计、企业改制、企业并购重组、IPO、再融资等方面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上述相关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
情形,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最近三年均未受到任
何的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的具体情况详见下
表:
序号 姓名 处理日期 处理处罚类型 实施单位 事由及处理处罚情况
陕西证监 陕西建设机械股份有限
1 曹爱民 2020-11-11 监督管理措施 局 公司 2017、2018 年财务
报表审计存在问题。
(三)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综合考虑公司的业务规模、会计处理复杂程度,以及为公司提
供审计服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工作经验及工作量等因素,依据公允合理的原则
与会计师事务所谈判确定。在本公司 2022 年度审计范围不发生较大变化的情况
下,预计 2022 年度的财务报表审计费为人民币 260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为人
民币 92 万元。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关于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及审查意见
希格玛所能够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
符合独立性原则,在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情况等方面均能
满足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的实际需求。且了解公司及行业的生产经营特点,
其 2021 年度年报审计工作保证了公司财务会计信息质量。审计委员会向董事会
提议继续聘任希格玛所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服务机构,有利于年报审计工作的
持续性和稳健性,保证审计质量和效率
(二)独立董事关于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获得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前认
可;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希格玛所具备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
务资质,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与专业能力,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
验,能够满足公司 2022 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续聘希格玛所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该事项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董事会对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