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222 证券简称:林洋能源 公告编号:临 2022-27
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下属子公司股权转让暨募投项目转让的
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14 日披露
了《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下属子公司股权转让暨募投项目转让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2-25)。现对本次交易涉及债权情况补充说明如下:
截至本次交易评估基准日 2021 年 8 月 31 日,目标公司(宿州金阳新能源科
技有限公司、宿州金耀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萧县华耀农业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萧县华丰现代农业有限公司和萧县裕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尚欠安徽林洋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即“转让方”)及其关联方合计 65,396.01 万元(含借款及股利),该借款自开始至评估基准日不计利息,至评估基准日起按一年期公开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计息。目标公司将于股权交割日后 90 日内偿还 35,396.01 万元,于股权交割日后 120 日内偿还剩余款项 30,000 万元,逾期则每日按未支付款项金额万分之三支付违约金。
武汉绿曦新能源有限公司(即“受让方”)向转让方提供电费收费银行账户的查询权限,使转让方能掌握项目公司的资金情况,在未付清转让方转股款及借款的情况下,项目公司的资金除正常经营收支外,不得用于其他用途。如目标公司需要与相关金融机构办理其他融资业务,转让方及关联方应全力给予配合,配合目标公司融资业务顺利完成。目标公司取得的融资应优先偿还转让方及关联方借款,并提供相关融资资金账户的查询权限。
上述债权还款计划为分阶段归还,公司后续将按规定及时披露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