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222 证券简称:林洋能源 公告编号:临 2020-08
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无限售条件
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月8日召开第四届 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二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 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月9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第二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7)。
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
现将公司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决议的前一个交易日(2020 年 1 月 8 日)登记在册
的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的名称、持股数量、持股比例情况公告如 下:
一、2019 年 1 月 8 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1 启东市华虹电子有限公司 715,241,427 40.69
2 陆永华 79,852,500 4.54
3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46,258,658 2.63
4 全国社保基金四一三组合 39,596,566 2.25
5 中国华电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 29,074,709 1.65
6 安耐德合伙人有限公司-客户资金 27,265,296 1.55
7 虞海娟 26,150,000 1.49
8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工银瑞信战略转 22,515,113 1.28
型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9 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21,956,999 1.25
10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17,525,763 1.00
二、2019 年 1 月 8 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1 启东市华虹电子有限公司 715,241,427 40.90
2 陆永华 79,852,500 4.57
3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46,258,658 2.65
4 全国社保基金四一三组合 39,596,566 2.26
5 中国华电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 29,074,709 1.66
6 安耐德合伙人有限公司-客户资金 27,265,296 1.56
7 虞海娟 26,150,000 1.50
8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工银瑞信战略转 22,515,113 1.29
型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9 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21,956,999 1.26
10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17,525,763 1.00
特此公告。
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