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222 证券简称:林洋能源 公告编号:临2018-97
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比例达1%暨回购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8月15日召开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预案的议案》等议案,并于2018年8月28日披露了《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临2018-88),并于2018年9月4日实施了首次回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业务指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1%的,应当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3日内予以公告。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18年9月4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方式首次实施回购股份,回购股份数量为6,106,96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35%,成交的最高价为4.78元/股,成交的最低价为4.69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28,914,153.25元(不含佣金、过户费等交易费用)。
截至2018年10月11日,公司累计已回购股份数量为21,796,99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25%,成交的最高价为4.78元/股,成交的最低价为4.24元/股,累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99,594,711.64元(不含佣金、过户费等交易费用)。
特此公告。
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