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216 证券简称:君正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3-035号
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顺利完成监事会的换届选举工作(以下简称“本次换届选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就本次换届选举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第六届监事会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非职工代表监事2名、职工代表监事1名,监事任期3年,自公司相关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二、监事选举方式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换届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即股东大会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时,每1股份拥有与拟选非职工代表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
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三、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提名
(一)公司第五届监事会有权提名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二)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以上的股东有权提名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三)单个提名人提名的人数不得超过本次拟选非职工代表监事人数。
四、本次换届选举的程序
(一)提名人应在2023年6月27日16:00前,以本公告规定的方式向公司提交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推荐名单并提交相关资料;
(二)在上述推荐期限截止后,公司监事会召开会议,对提名的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确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名单,并以提案的方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候选人应在股东大会通知公告前作出书面承诺,同意接受提
名,承诺公开披露的候选人资料真实、准确、完整,并保证当选后切实履行职责。
五、监事任职资格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监事候选人为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担任公司监事: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 5 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 5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 3 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 3 年;
(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六)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未满的;
(七)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
(八)最近 36 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九)最近36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2次以上通报批评;
(十)公司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十一)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上交所业务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
六、关于提名人应提供的相关文件说明
(一)提名人提名监事候选人,需向公司提供下列文件:
1、监事候选人提名函(原件,格式参见附件);
2、被提名的监事候选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3、被提名的监事候选人的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4、能证明符合本公告规定条件的其他文件。
(二)若提名人为公司股东,则应同时提供下列文件:
1、如是个人股东,则需提供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2、如是法人股东,则需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原件备查);
3、证券帐户卡复印件(原件备查)。
(三)提名人向公司推荐监事候选人的方式如下:
1、本次提名方式仅限于亲自送达或邮寄两种方式;
2、提名人必须在2023年6月27日16:00前将相关文件送达或邮寄至公司指定联系人处方为有效。
(四)提名人和被提名人有义务配合公司进行对提名文件资料真实性的调查工作,以及根据公司要求提交进一步的文件和材料。
七、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崔静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473-6921035
联系地址:内蒙古乌海市滨河新区海达君正街君正长河华府办公楼
邮政编码:016000
特此公告。
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6月21日
附件:
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提名函
提名人: 联系电话:
监事候选人的基本情况
姓名: 出生日期: 性别: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
传真: 电子邮箱:
任职资格是否符合规定的条件:□是 □否
个人简历(包括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兼职等,可另附纸张):
其他说明(包括但不限于与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持有公司股份数量;是否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等,可另附纸张):
提名人:(盖章/签名)
提名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