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216 证券简称:君正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1-021号
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银行等合格的金融机构;
委托理财金额: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各级子公司利用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单笔不超过20亿元(含20亿元,含等值外币),单日余额不超过90亿元(含90亿元,含等值外币),在该额度内资金可循环使用;
委托理财投资类型:安全性高、流动性较好的中低风险理财产品;
委托理财期限:单笔委托理财期限不超过12个月;
履行的审议程序: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年度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的目的
为充分利用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各级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资金沉淀成本,2021年度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各级子公司拟利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短期投资理财。
(二)资金来源
公司购买委托理财产品所使用的资金为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各级子公司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
(三)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将本着严格控制风险的原则,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的评估、筛选,购买
安全性高、流动性较好的中低风险理财产品,避免理财产品政策性、操作性变化等带来的投资风险。公司拟购买理财产品的交易对方为主要合作银行等金融机构,通过与合作机构的日常业务往来,公司能够及时掌握所购买理财产品的动态变化,从而降低投资风险,保障资金安全。公司对额度范围内的委托理财操作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公司严格遵守委托理财相应的制度和流程,公司财务中心根据市场情况和短期资金盈余状况编制投资理财产品的计划,在额度内按资金审批权限履行审批程序后实施;
2、公司财务中心建立台账对委托理财投资进行日常管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及时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稽核部对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各级子公司购买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监督,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可能存在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情况,将及时采取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根据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事项的有关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年度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的业务范围
公司进行委托理财是在确保资金安全、操作合法合规、保证正常生产经营不受影响的前提下开展。
委托理财业务范围:
(1)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流动性较好、中低风险、收益率相对稳定的理财产品;
(2)投资期限固定、收益稳定、无投资风险的短期国债逆回购产品;
(3)风险可控、收益率稳定的国债;
(4)投资期限较短、风险较低、收益率相对稳定的短期柜台债券产品;
(5)投资期限较短、风险较低、收益率相对稳定的短期应收款理财产品;
(6)投资期限较短、风险较低、收益率相对稳定的资金信托计划、券商资管计划和券商收益凭证等。
(二)委托理财的投资限额
公司根据2021年度经营计划和资金使用情况,拟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预计2021年使用单笔不超过20亿元(含20亿元,含等值外币),单日余额不超过90亿元(含90亿元,含等值外币)的自有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较好的中低风险理财产品。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办理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相关事宜,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各级子公司在该额度内的资金可循环使用。
三、年度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2021年度公司拟开展委托理财的协议对方均为银行等合格的金融机构,与公司不存在产权、资产、人员等关联关系或其他关系。
四、委托理财对公司的影响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为3,368,014.82万元,负债总额为1,247,647.49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2,075,256.34万元,资产负债率为37.04%。
本次公司拟利用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单日余额不超过90亿元(含90亿元,含等值外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资产的比例为43.37%。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基础上实施。公司开展的委托理财业务,主要通过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较好的中低风险理财产品取得理财收益,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且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使用及业务开展需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公司将购买的理财产品列报于交易性金融资产,该等理财产品到期收益列报于投资收益。
五、风险提示
公司委托理财的投资范围主要是金融机构发行的风险较低、流动性较好的理财、金融产品,主要风险包括市场波动风险、宏观经济形势及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等宏观政策发生变化带来的系统性风险。委托理财的收益情况由于受宏观经济的影响可能具有一定波动性。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独立董事意见
(一)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是以保障经营性支出为前提,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基础上实施,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使用及业务开展需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事项已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事项。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单位:万元
序号 理财产品类型 实际投入金额 实际收回本金 实际收益 尚未收回
本金金额
1 农业银行理财产品 43,755.00 43,755.00 8.64 0.00
2 中国银行理财产品 241,000.00 179,500.00 601.60 61,500.00
3 兴业银行理财产品 527,052.00 517,052.00 509.56 10,000.00
4 工商银行理财产品 89,900.00 89,900.00 70.94 0.00
5 交通银行理财产品 11,500.00 11,500.00 5.65 0.00
6 浙商银行应收款产品 20,011.97 0.00 0.00 20,011.97
7 中信银行理财产品 50,000.00 50,000.00 131.7 0.00
8 浦发银行理财产品 30,000.00 0.00 0.00 30,000.00
合 计 1,013,218.97 891,707.00 1,328.09 121,511.97
最近12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 206,100.00
最近12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资产 9.93%
最近12个月委托理财累计收益/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 0.28%
目前已使用的理财额度 121,511.97
尚未使用的理财额度 678,488.03
总理财额度 800,000.00
特此公告。
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