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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1216 沪市 君正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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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1216:君正集团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暨风险提示公告(2020/07/25)

公告日期:2020-07-25

601216:君正集团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暨风险提示公告(2020/07/25)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01216      证券简称:君正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0-081号
        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暨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2020年7月23日、7月24日连续两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经公司自查,并征询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公司关注到,近日有媒体报道蚂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蚂蚁金服”)拟上市。经公司核查,公司与蚂蚁金服均为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弘基金”)股东,公司持有天弘基金 15.60%的股权,为天弘基金第三大股东,蚂蚁金服为天弘基金第一大股东,除此之外公司与蚂蚁金服无其他关系,蚂蚁金服拟上市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

    截至目前,公司已完成对河北大安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安制药”)的增资,工商变更尚未办理完成。公司目前的主营业务依然为氯碱化工业务,没有血液制品、生物医药业务;

    2020 年 7 月 23 日,公司收到股东田秀英女士发来的《关于买卖内蒙古
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告知函》,田秀英女士计划于 2020 年 8 月
14 日至 2021 年 2 月 10 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168,760,347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00%;

    公司 2020 年第一季度实现营业收入 356,161.32 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
45.8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2,914.66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2.9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64,957.69 万元,比上年同期
减少 4.37%(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于 2020 年 7 月 23 日、7 月 24 日连续两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
离值累计超过 20%,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的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经核实,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正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重大事宜。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也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二)经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函证确认,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三)经核实,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公司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四)公司关注到,近日有媒体报道蚂蚁金服拟上市。经公司核查,公司与蚂蚁金服均为天弘基金股东,公司持有天弘基金 15.60%的股权,为天弘基金第三大股东,蚂蚁金服为天弘基金第一大股东,除此之外公司与蚂蚁金服无其他关系,蚂蚁金服拟上市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

  (五)截至目前,公司已完成对大安制药的增资,工商变更尚未办理完成。公司目前的主营业务依然为氯碱化工业务,没有血液制品、生物医药业务;

  (六)2020 年 7 月 23 日,公司收到股东田秀英女士发来的《关于买卖内蒙
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告知函》,田秀英女士计划于 2020 年 8
月 14 日至 2021 年 2 月 10 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
过 168,760,347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00%;

  (七)公司 2020 年第一季度实现营业收入 356,161.32 万元,比上年同期增
长 45.8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62,914.66 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2.9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64,957.69 万元,比
上年同期减少 4.37%(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特此公告。

                                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7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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