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216 证券简称:君正集团 公告编号:临2018-030号
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暂不复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正在筹划重大事项,该事项可能涉及重大资产重组,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已于2017年12月15日起停牌,并于2017年12月15日、12月19日披露了《君正集团重大事项停牌公告》(临2017-078号)和《君正集团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临2017-084号)。
停牌期间,公司于2017年12月26日、2018年1月3日、1月10日披露了《君正集团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临2017-088号、临2018-001号、临2018-006号)。
因预计无法在停牌期满一个月内披露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文件,根据《上市公司筹划重大事项停复牌业务指引》的有关规定,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并于2018年1月13日披露了《君正集团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公告》(临2018-009号),公司股票从2018年1月15日起继续停牌不超过1个月。
停牌期间,公司于2018年1月20日、1月27日、2月3日、2月10日披露了《君正集团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临2018-012号、临2018-014号、临2018-015号、临2018-016号)。
2018年2月1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股票自2018年2月15日起继续停牌,预计继续停牌时间不超过1个月。2018年2月14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君正集团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公告》(临
2018-018号),并于2018年2月28日、3月7日、3月14日披露了《君正集团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临2018-020号、临2018-022号、临2018-026号)。
2018年3月1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重大资产购买相关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3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相关公告。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本次重大资产购买事项相关文件进行事后审核。公司股票将自2018年3月15日起继续停牌,待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意见后且公司予以回复后,公司将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并按照规定复牌。
特此公告。
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