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200 证券简称:上海环境 公告编号:临2018-030
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7月20日以邮件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了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8年7月23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1、发行规模
调整前:
本次发行可转债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21,000万元(含221,000万元),具体募集资金数额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
调整后:
本次发行可转债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17,000万元(含217,000万元),具体募集资金数额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
2、募集资金用途
调整前:
本次拟公开发行可转债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21,000万元(含发行费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1 松江区湿垃圾资源化处理工程项目 87,144.39 40,000.00
2 松江区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理工程项目 72,789.36 30,000.00
3 上海天马生活垃圾末端处置综合利用中心 116,551.00 47,000.00
二期工程项目
4 南充危险废物综合处置项目 32,000.00 4,000.00
5 威海市文登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57,666.95 30,000.00
6 蒙城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PPP项目 33,049.00 10,000.00
7 成都宝林环保发电厂项目 99,792.86 60,000.00
合计 498,993.56 221,000.00
募集资金到位后,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的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公司可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金额及具体方式等事项进行适当调整。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以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再予以置换。
调整后:
本次拟公开发行可转债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17,000万元(含发行费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1 松江区湿垃圾资源化处理工程项目 87,144.39 40,000.00
2 松江区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理工程项目 72,789.36 30,000.00
3 上海天马生活垃圾末端处置综合利用中心 116,551.00 47,000.00
二期工程项目
4 威海市文登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57,666.95 30,000.00
5 蒙城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PPP项目 33,049.00 10,000.00
6 成都宝林环保发电厂项目 99,792.86 60,000.00
合计 466,993.56 217,000.00
募集资金到位后,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的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公司可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金额及具体方式等事项进行适当调整。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以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再予以置换。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其他部分不变。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本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的《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本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的《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本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四)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以及相关承诺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的《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修订稿)的公告》详
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本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于2018年6月28日召开的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公司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议案》,股东大会已就本次发行方案调整事项向董事会作出了明确授权,本次调整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因此,上述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