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188 证券简称:龙江交通 公告编号:临 2023-051
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黑龙江元龙景运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
简称“元龙景运”)持有公司股份 131,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9.96%。
本次解除质押 30,000,000 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22.90%,占公司总股本的
2.28%。
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公司持股 5%以上股
东元龙景运《关于股份解除质押的函》,获悉其于 2023 年 12 月 27 日分别将质押给
上海长宁大众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的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8,000,000 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 1.37%)和质押给上海青浦大众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的本公司无限售
条件流通股 12,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91%),合计 30,000,000 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 2.28%)解除质押,并于同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办理了质押登记解除手续,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2023 年 6 月 16 日,元龙景运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8,000,000
股质押给上海长宁大众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质押期限自 2023 年 6 月 16 日至申
请解除质押登记之日止;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2,000,000 股质押给
上海青浦大众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质押期限自 2023 年 6 月 16 日至申请解除质
押登记之日止。同日,元龙景运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了股份质押
登记手续(详见公司编号为临 2023-026 号公告)。
一、股份被解除质押情况
股东名称 黑龙江元龙景运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本次解除质押股份(股) 30,000,000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22.90%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2.28%
解除质押时间 2023 年 12 月 27 日
持股数量(股) 131,000,000
持股比例 9.96%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股) 48,500,000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37.02%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3.69%
本次解除质押的股份暂无后续质押计划。后续如有相关质押情况,公司将及时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元龙景运持有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31,000,000 股,占
本公司总股本的 9.96%;本次解除质押 30,000,000 股,占元龙景运所持股份比例为
22.90%,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2.28%,本次解除质押后元龙景运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
押情况具体如下: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本次解质前累 本次解质后 占其所持股 占公司总 未质押 未质押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已质押股 已质押股
股东名称 计质押数量 累计质押数 份比例 股本比例 股份中 股份中
(股) (%) 份中限售 份中冻结
(股) 量(股) (%) (%) 限售股 冻结股
股份数量 股份数量
份数量 份数量
黑龙江元龙景运
投资管理合伙企 131,000,000 9.96 78,500,000 48,500,000 37.02 3.69 0 0 0 0
业(有限合伙)
广州辰崧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合 115,000,000 8.74 83,000,000 83,000,000 72.17 6.31 0 0 0 0
伙)
穗甬控股有限公
司 14,800,048 1.12 10,300,000 10,300,000 69.59 0.78 0 0 0 0
合 计 260,800,048 19.82 171,800,000 141,800,000 54.37 10.78 0 0 0 0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登记解除通知书。
2.黑龙江元龙景运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关于股份解除质押的函》。 特此公告。
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2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