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169 证券简称:北京银行 公告编号:2024-001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董事会二〇二四年
第一次会议于 2024 年 2 月 28 日在北京召开,采用现场表决方式。会
议通知和材料已于 2024 年 2 月 18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董事
会应到董事 11 名,实际到会董事 11 名。会议由霍学文董事长主持。监事会成员列席本次会议。
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通过决议如下:
一、通过《关于<2023 年度经营情况和 2024 年度工作计划>的议
案》。
表决结果:11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通过《关于<2023 年不良资产处置情况的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11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通过《关于<2023 年度关联交易专项报告>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向股东大会通报。
独董意见:同意。
表决结果:11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通过《关于修订<北京银行关联交易管理规定>的议案》。
表决结果:11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五、通过《关于修订<北京银行涉刑案件风险防控工作管理规定>的议案》。
表决结果:11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六、通过《关于<2023 年涉刑案件风险防控评估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11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七、通过《关于提名钱华杰先生为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钱华杰先生为董事候选人,并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钱华杰先生连任本行董事,任期三年。
独董意见:同意。
表决结果:11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八、通过《关于<2023 年公司治理自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11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九、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行董事会定于 2024 年 3 月 18 日召开北京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本行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11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通过《关于<2024 年投资计划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11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一、通过《关于修订<北京银行资本管理规定>的议案》。
表决结果:11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二、通过《关于修订<北京银行内部资本充足评估程序管理规
定>的议案》。
表决结果:11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三、通过《关于修订<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11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四、通过《关于<审计部 2023 年工作总结及 2024 年工作计划>
的议案》。
表决结果:11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五、通过《关于修订<北京银行薪酬管理规定>的议案》。
独董意见:同意。
表决结果:11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六、通过《关于优化调整总行有关部门设置的议案》。
表决结果:11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2 月 29 日
附件:董事候选人简历
钱华杰先生,本行党委副书记,1968 年 6 月出生。2021 年 3 月
加入本行董事会,2020 年 12 月至今担任本行党委副书记,2019 年
11 月至 2020 年 12 月担任本行党委委员、北京市纪委市监委驻北京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纪检监察组组长,2017 年 7 月至 2019 年 11 月担
任北京市纪委常委、秘书长、市监委委员,2017 年 1 月至 2017 年 7
月担任市纪委常委、市监委委员,2012 年 7 月至 2017 年 1 月担任市
纪委常委,2011 年 12 月至 2012 年 7 月担任市监察局副局长,2008
年 6 月至 2011 年 12 月先后担任市纪委副局级、市纪委办公厅主任、
监察局副局长。之前,钱华杰先生在市纪委从事相关工作。钱华杰先生为首都师范大学思想政治教育专业本科学历。
钱华杰先生与本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情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钱华杰先生持有本行股份 2,000 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