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169 证券简称:北京银行 公告编号:2021-045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一年第十一次会议于 2021
年 12 月 2 日在北京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12 名,实际到会董事
12 名。会议由张东宁董事长主持。监事会成员列席本次会议。
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通过决议如下:
一、通过《关于 2022 年董事会对行长授权文件的议案》。同意《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授予行长经营管理权限的授权书》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授权行长对外代表本行签署文件的授权书》。
表决结果:12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通过《关于对北银消费金融有限公司关联授信的议案》,同意授予北银消费授信额度 60 亿元,具体业务品种由总行信用风险委员会核定,额度有效期 1 年;自董事会审批通过之日起生效。
独立董事意见:同意。
表决结果:12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通过《关于对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关联授信的议案》,同意授予北京电控及下属企业授信额度 80 亿元;其中:债券包销额度 30 亿元,具体业务品种由总行信用风险委员会核定;额度有效期1 年,自董事会审批通过之日起生效。
独立董事意见:同意。
表决结果:12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通过《关于 2020 年度监管意见整改落实工作情况的报告》。
表决结果:12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五、通过《关于为中荷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注资的议案》,同意参与中荷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增资扩股。
表决结果:12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