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股代码:601166 A 股简称:兴业银行 编号:临 2021-007
优先股代码:360005、360012、360032 优先股简称:兴业优 1、兴业优 2、兴业优 3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于 1992 年 8 月 18 日在北京成立,于 2012 年 7 月 5 日
获财政部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的合伙制企业,更名为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毕马威华振”),2012 年 7 月 10 日取得工商营业执照,
并于 2012 年 8 月 1 日正式运营。
毕马威华振总所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东 2
座办公楼 8 层。
毕马威华振的首席合伙人邹俊,中国国籍,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毕马威华振有合伙人 167 人,注册会计师 927 人,其
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 170 人。
毕马威华振 2019 年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超过人民币 33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
收入超过人民币 30 亿元(包括境内法定证券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 6 亿元,其他证券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 7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共计超过人民币 13 亿元)。
毕马威华振 2019 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家数为 44 家,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
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 3.29 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采矿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
技术服务业,以及卫生和社会工作业等。毕马威华振提供审计服务的上市公司客户中与公司同行业的客户家数为 14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毕马威华振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人民币 2 亿元,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毕马威华振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毕马威华振于 2018 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地方证监局给予的行政监管措施 2 次,相
应受到行政监管措施的从业人员 7 人次。除此以外,毕马威华振及其从业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毕马威华振承做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的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基本信息如下:
本项目的项目合伙人陈思杰,2000 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陈思杰 1996 年
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00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 2019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陈思杰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5 份。
本项目的签字注册会计师吴钟鸣,2012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吴钟鸣2003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12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 2021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本项目的质量控制复核人宋晨阳,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宋晨阳在毕马威华振全职工作,现为审计业务合伙人,具备多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历。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最近三年均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3、独立性
毕马威华振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按照职业道德守则的规定保持了独立性。
4、审计收费
毕马威华振的审计服务收费是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2021 年度本项目的审计收费为人民币 843 万元,较上一年审计费用增加 5%,其中内控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165 万元。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 2021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委员认为毕马威华振在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方面符合监管规定,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已就本次聘请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同意按照公司治理相关程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毕马威华振在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方面符合监管规定。聘请毕马威华振为公司 2021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选聘决策程序充分、恰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 2021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表决结果:1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