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163 证券简称: 三角轮胎 公告编号:2019-046
三角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实施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浦发银行)、中
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银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交
通银行)
委托理财金额:累计人民币 9.50 亿元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利多多公司 JG1003 期人民币对
公结构性存款(180 天)、中银保本理财人民币按期开放理财产品(2 份)、
交通银行蕴通财富定期型结构性存款 176 天
委托理财期限:各产品均不超过 12 个月
履行的审议程序:2019 年 4 月 25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9 年度现金管理额
度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2019 年 6 月 6 日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关于公司 2019 年度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
一、理财产品赎回情况
序 银行 理财金 实际平 实际获得
号 名称 产品名称 额(万元) 理财起止日期 均年化 收益(元)
收益率
1 交通 交通银行蕴通财富结 15,000 2019-5-24 至 3.95% 2,905,684.93
银行 构性存款 179 天 2019-11-22
2 中国 “中银保本理财-人民 18,000 2019-9-4 至 3.75% 1,701,369.86
银行 币按期开放”理财产品 2019-12-5
3 交通 交通银行蕴通财富结 23,000 2019-6-6 至 3.95% 4,455,383.56
银行 构性存款 179 天 2019-12-6
4 中国 “中银保本理财-人民 39,000 2019-9-26 至 3.75% 3,646,232.88
银行 币按期开放”理财产品 2019-12-26
二、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提高暂时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
(二)资金来源
暂时闲置的自有流动资金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受托 预期年 预计收 是否
序 方名 产品 产品名称 金额 化收益 益金额 产品期限 收益 构成
号 称 类型 (万元) 率 (万 类型 关联
元) 交易
1 浦发 银行 上海浦东发 15,000 3.80% 281.83 2019-11-27 保本 否
银行 理财 展银行利多 至 浮动
产品 多 公 司 2020-5-25 收益
JG1003 期人 型
民币对公结
构 性 存 款
(180 天)
2 中国 银行 “中银保本 18,000 3.75% 338.42 2019-12-5 保证 否
银行 理财 理财-人民币 至 2020-6-5 收益
产品 按期开放”理 型
财产品(编号
20191205108
94001)
3 交通 银行 交通银行蕴 23,000 3.80% 421.44 2019-12-9 保本 否
银行 理财 通财富定期 至 2020-6-2 保证
产品 型结构性存 收益
款 176 天 型
4 中国 银行 “中银保本 39,000 3.75% 725.24 2019-12-26 保证 否
银行 理财 理财-人民币 至 收益
产品 按期开放”理 2020-6-24 型
财产品(编号
20191226108
94001)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公司在资金管理上,要求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与项目建设并保证资金
的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基础上,合理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通过适度理
财,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并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本次购买理财资金为公司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前已充分考虑理财持有期内公司运营资金需求,评估了理财产品的风险和公司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根据自身的风险评估情况认购相应风险等级或更低风险等级的理财产品,以确保资金链运营安全,符合公司内部资金管理要求;本次购买理财额度控制在股东大会批复和授权限额之内,购买审批流程符合公司内部审批和管理制度规定。
三、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公司购买上述银行理财产品使用的资金均为自有资金,不需要提供履约担保,支付方式均为货币资金,资金投向均为银行理财资金池、债权类资产;公司按照合同约定的预期年化收益率取得理财收益并收回本金,上述银行不再单独向公司收取理财业务管理费用;理财基本情况见“二、本次委托理财概况(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1、浦发银行
(1)合同签署日期
2019 年 11 月 26 日
(2)提前终止权
客户无权提前终止(赎回)本产品;浦发银行有权按照实际投资情况,提前终止本产品,在提前终止日前 2 个工作日内在营业网点或网站或以其它方式发布信息公告,无须另行通知客户。
(3)清算交收原则
产品成立日:2019 年 5 月 8 日
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自产品成立日(不含当日,产品成立日不能开放购买)起的每个工作日为开放日。开放日的 9:00 至 17:00 为开放时间,但浦发银行有权根据情况调整开放日或者开放日的开放时间。
申购及申购确认日:客户可于开放日的开放时间内提交申购申请,T 日申购,T+1日浦发银行扣款并确认,T+1日若浦发银行扣款成功并确认即为申购确认日。
(T 日、T+1 日均为工作日)
投资期限:180 天
投资到期日:认购/申购确认日(不含当日)后第 180 天(如本产品被浦发
银行宣布提前终止,该提前终止日被视为投资到期日)
投资兑付日:投资到期日当日兑付投资本金及收益。如遇节假日则顺延至下 一工作日,同时投资期限也相应延长。
(4)产品预期收益率(年)
如果在产品观察期的产品挂钩指标始终低于或等于 5%,则产品预期收益率
为 3.80%/年;如果在产品观察期的产品挂钩指标曾高于 5%,则产品预期收益率 为 3.90%/年。
产品挂钩指标:伦敦银行间美元一个月拆借利率(USD 1M LIBOR),当日
伦敦时间上午 11:00 公布。
产品观察日:投资到期日前第二个伦敦工作日。
(5)产品收益
本产品为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浦发银行确保客户本金 100%安全及最低收
益率,到期一次性返还产品存款本金并按约定返回相应产品收益。
预期收益=产品本金×到期收益率×计息天数÷360;其中,计息天数=起息 日至到期日期间,整年数×360+整月数×30+零头天数,算头不算尾。
(6)违约责任
本合同任何一方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守约方因此造成的实际经济损 失。
(7)投资对象
主要投资于银行间市场央票、国债金融债、企业债、短融、中期票据、同业 拆借、同业存款、债券或票据回购等,以及挂钩利率的期权产品。
2、中国银行
(1)合同签署日期
序号 产品名称 合同签署日期
1 “中银保本理财-人民币按期开放”理财产品(编号 2019 年 12 月 5 日
2019120510894001)
2 “中银保本理财-人民币按期开放”理财产品(编号 2019 年 12 月 26 日
2019122610894001)
(2)认购
投资者应在中国银行开立资金账户,该资金账户是投资者认购理财产品时,中国银行扣划理财本金的资金账户。投资者应在上述资金账户中预留足够的理财本金,预留资金不足的,视为认购无效。投资者向中国银行申请认购理财产品并取得中国银行确认后,中国银行从投资者资金账户中扣划相应理财本金。如果投资者的资金账户发生变更的,以中国银行在支付理财收益或返还理财本金前收到的最后一份书面变更通知中的资金账户为准。中国银行按照《产品证实书》于收益起算日扣划投资者资金账户中的理财本金。
(3)赎回和提前终止
本理财产品存续期内,投资者无权单方面主动决定提前终止,只可在各开放日赎回本理财产品,但仅限全额赎回。中国银行有权按照本理财产品资金运作的实际情况,单方面主动决定提前终止本理财产品。如中国银行需要提前终止本理财产品,将至少提前 2 个工作日(含)予以公告。
(4)理财本金和理财收益
①投资者在开放日赎回本理财产品或持有本理财产品至最后一个约定开放日、或者本理财产品被中国银行提前终止时,中国银行保证投资者本金安全,并保证投资者从收益起算日至提前终止日或赎回日之间均按本产品说明书及《产品证实书》约定的收益率计算相应收益。
②各收益期理财收益计算基础:A/365,即计算收益时,一整年按照 365 个日历日计算,收益期按照实际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