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163 证券简称: 三角轮胎 公告编号:2022-007
三角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理财额度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
委托理财的单日最高余额上限:30 亿元人民币,在此额度范围内的资金
可循环滚动使用。
委托理财产品类型: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理财产品
委托理财额度授权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 12 个月内
履行的审议程序:2022 年 4 月 26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
议通过《关于公司自有资金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
意见,该事项无需公司股东大会审批。
目前公司主营业务持续稳定增长,资产结构合理,经营性现金流稳定,流动资金和银行存款较为充足。在保持资本保值增值方面,公司一直本着稳健、谨慎的操作原则,自有资金目前以活期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银行存款方式进行管理,在保证公司资金安全性的前提下,兼顾流动性和资金收益。
为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性,公司在确保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除上述银行存款方式外,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 30 亿元额度范围内,对自有资金委托理财事项进行审批,授权的有效期自本次董事会批准之日起 12 个月内。
一、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在确保公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提前下,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性。
(二)资金来源
自有流动资金。
(三)委托理财的基本情况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 30 亿元额度范围内,对自有资金委托理财事项进行审批。资金主要用于购买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理财产品,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额度范围内的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同时授权公司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或董事长指定的其他人员)具体负责办理实施委托理财事项并签署相关文件。上述授权的有效期自本次董事会批准之日起 12 个月内。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公司在资金管理上,要求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并保证资金的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基础上,合理使用暂时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通过适度理财,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并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公司将对委托理财产品的投资进行严格的风险控制,评估理财产品的风险和公司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根据自身的风险评估情况认购相应风险等级或更低风险等级的理财产品,以确保资金链运营安全,符合公司内部资金管理要求。
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是专业化的轮胎制造企业和供应商,所属行业为橡胶和塑料制品业。公司 2021 年度及 2022 年第一季度的基本财务指标如下表:
单位:万元人民币
项目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3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1,673,878.20 1,672,237.63
负债总额 559,249.63 551,684.07
资产净额 1,114,628.57 1,120,553.56
货币资金 173,424.39 181,217.88
项目 2021 年度 2022 年第一季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7,168.10 10,562.85
净利润 60,063.89 5,816.97
截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公司资产负债率为 32.99%,公司资产负债率较低,
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公司资金结构合理,运营
健康,在确保资金链运营安全的前提下,通过对暂时闲置资金的适度理财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是合理的经营手段,也能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
三、风险提示
公司计划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理财产品,风险极低,但受金融市场宏观经济的影响,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可能存在流动性风险、政策风险、信息传递风险、不可抗力风险、提前终止风险及其他风险,受各种风险影响,理财产品的收益率将产生波动,短期理财收益具有不确定性。
四、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意见
(一)决策程序:2022 年 4 月 26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
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自有资金现金管理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同意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基于公司的资产结构、流动资金状况,在确保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 30 亿元额度范围内实施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的投资收益,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开展;该事项的审批程序合法合规,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独立董事意见: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 30 亿元额度范围内对自有
资金委托理财事项进行审批,有利于提高暂时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不存在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议案的审议程序完备,合法合规;同意《关于公司自有资金现金管理的议案》。
五、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2021 年 4 月 27 日至 2022 年 4 月
26 日)委托理财的情况
单位:万元人民币
序 理财产品类型 实际 实际 实际收益 尚未收回
号 投入金额 收回本金 本金金额
1 银行理财产品(自有资金) 46,480 46,480 1,721.56 0
合计 46,480 46,480 1,721.56 0
最近 12 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 46,480
最近 12 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2021 年净资产(%) 4.17
最近 12 个月委托理财累计收益/2021 年净利润(%) 2.87
目前已使用的理财额度 0
尚未使用的理财额度 300,000
总理财额度 300,000
六、上网公告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七、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三角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