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客服

601138 沪市 工业富联


首页 公告 601138:工业富联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剩余部分预留权益授予结果的公告

601138:工业富联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剩余部分预留权益授予结果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0-05-30

601138:工业富联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剩余部分预留权益授予结果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01138            证券简称:工业富联          公告编号:临 2020-029 号
          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剩余部分预留权益授予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权激励权益登记日:2020 年 5 月 28 日

    股权激励权益登记数量:股票期权 601.3755 万份,限制性股票 1,711.1096 万
      股

  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同意本公司实行2019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项目。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证登上海分公司”)有关业务规则的规定,本公
司于 2020 年 5 月 29 日收到中证登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根据《证
券变更登记证明》,本公司于 2020 年 5 月 28 日完成了本次激励计划的剩余部分预留
权益授予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剩余部分预留权益授予情况

    (一)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 2019 年 1 月 11 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同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此已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此发表了核查意见。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书》。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 2019 年 3 月 4 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七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此已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孙中亮就提交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全体股东征集了投票权。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法律意见书》。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3. 2019 年 3 月 4 日,公司在公司网站内部公示了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时间为 2019
年 3 月 4 日至 2019 年 3 月 14 日。公司同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公告了激励对象名单。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
有关的任何异议。2019 年 3 月 15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披露了
《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


  4. 2019 年 3 月 20 日,公司召开了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 2019 年 4 月 30 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
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此已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此发表了核查意见。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6. 2019 年 8 月 13 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
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和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此已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和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法律意见书》。

  鉴于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和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调整。经调整,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股票期权(含预留部分)的行权价格调整为 11.921 元/股,限制性股票(含预留部分)的授予价格调整为每股 5.901 元。

  7. 2019 年 9 月 11 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
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部分预留权益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此已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
对此发表了核查意见。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预留权益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8、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
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剩余部分预留权益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此已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此发表了核查意见。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剩余部分预留权益授予、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的法律意见书》。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二)股票期权的部分预留权益授予实际情况

  1.授予日:2019 年 12 月 31 日

  2.授予数量:6,013,755 份

  3.授予人数:20 人

  4.行权价格:人民币 11.921 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

  6.本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按照以下比例在各激励对象间进行分配:

  姓名          职位      获授的股票期权  占本计划预留部分股票  占本计划公告日总
                              数量(万份)  期权总数的比例(%)    股本比例(%)

  李军旗  董事长、副总经理        60.0000                  9.25              0.003

  郑弘孟  董事、总经理            50.0000                  7.71              0.003

  周泰裕  董事                    100.0000                15.42              0.005

  傅富明  副总经理                100.0000                15.42              0.005

        核心员工                  291.3755                44.92              0.015

          合计                    601.3755                92.71              0.031

  (三)限制性股票部分预留权益授予实际情况


    1.授予日:2019 年 12 月 31 日

    2.授予价格:人民币 5.901 元/股

    3.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

    4.实际授予情况及激励对象名单

    在资金缴存过程中,共有 428 名激励对象实际进行申购,46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
 因未参与认购。因此本公司本次实际向 428 名激励对象授予共计 17,111,096 股限制性
 股票,具体分配如下:

    姓名    职位            获授的限制性股  占本计划预留部分限制  占本计划公告日总
                              票数量(万股)  性股票的比例(%)    股本比例(%)

 李军旗      董事长、副总经理        60.0000                  1.61          0.0030

 郑弘孟      董事、总经理            50.0000                  1.3
[点击查看PDF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