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
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 号)的规定,将公司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的前
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募集及存放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
1、2019 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宁波博威金石投资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830号)核准,公司向博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威集团)发行 19,626,012 股股份、向宁波博威金石投资有限公司发行 29,769,793 股股份、向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隽瑞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 15,193,179 股股份、向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立晟富盈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 3,593,214 股股份、向宁波梅山保税港区乾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 1,831,944 股股份购买宁波博德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德高科)价值为 4.95 亿元的 50%股权,每股面值 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7.07 元。上述股份发行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9〕132 号)。
2、2020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564 号)核准,本公司于 2020
年 1 月 10 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1,200 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
币 100 元,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 120,000 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 10,188,679.25
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1,189,811,320.75 元,已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0 年 1 月 16 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律师费、审计及验资费、
信息披露费等其他发行费用 1,952,830.19 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187,858,490.56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验证报告》(天健验〔2020〕11 号)。
(二)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中的存放情况
2020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初始存放金额 2022年 9月 30 备注
日余额
39152001047777770 118,785.85 0.00 已销户
农行江东支行
39152001047777788 0.00 0.00 已销户
工行东门支行 3901100029200075868 0.00 0.00 已销户
中行鄞州分行 361077480815 0.00 0.00 已销户
合 计 118,785.85 0.00
二、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2019 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 1-1。
(二)2020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 1-2。
三、前次募集资金变更情况
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四、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内容和原因说明
(一)2019 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不存在差异。
(二)2020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不存在差异。
五、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六、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说明
(一)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1、2019 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 2-1。对照表中实现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2、2020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 2-2。对照表中实现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二)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1、2019 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前次募集资金的用途为支付资产重组交易中的股份对价,募集资金的使用无法与具体业务挂钩,因此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低于承诺 20%(含 20%)以上的
情况说明
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 5 万吨特殊合金
带材项目”处于建设期,尚未实现收益。
七、前次募集资金中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说明
(一)2019 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1、标的资产权属变更情况
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25 日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宁
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宁波博威金石投资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830 号),核准公司向博威集团有限公司、宁波博威金石投资有限公司、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隽瑞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立晟富盈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梅山保税港区乾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分别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9,626,012 股、
29,769,793 股、15,193,179 股、3,593,214 股、1,831,944 股股份,每股面值 1 元,
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 7.07 元,同时向博威集团等公司支付现金 4.95 亿元,用于购买博德高科价值为 9.9 亿元的 100%股权。
2019 年 5 月 20 日,标的公司博德高科在宁波市鄞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妥
工商变更登记,其 93%股权的持有人变更为公司,7%股权的持有人变更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波博威合金板带有限公司。
2、标的资产的账面价值变化情况
截至购买基准日 2018 年 9 月 30 日,博德高科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为
32,196.07 万元;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博德高科未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为
67,672.49 万元。
3、标的资产的生产经营情况
自资产交割完成日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博德高科生产经营情况稳定,未发
生重大变化。
4、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根据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宁波博威合金板带有限公司与博威集团、宁波博威金石投资有限公司、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隽瑞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梅山保税港区乾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立晟富盈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合称业绩承诺方)签订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及《补充协议》,业绩承诺方针对此次资产重组承诺,在利润承诺期间的每个会计年度结束时,博德高科截至当期期末累计实
现净利润数小于截至当期期末累计承诺净利润数的,则业绩承诺方应就未达到承诺净利润数的差额部分以其持有公司的股份对公司进行补偿。
公司已于 2019 年 5 月完成对博德高科的资产重组,盈利预测补偿期限为
2019 年度至 2022 年度,在盈利预测补偿期限业绩承诺方所做的业绩承诺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年度 2019 年度 2020 年度 2021 年度 2022 年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
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 7,800.00 9,000.00 10,600.00 13,120.00
润
博德高科2019-2021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各年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年度 2019 年度 2020 年度 2021 年度 合计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 9,540.88 8,985.98 9,127.41 27,654.27
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博德高科2019-2021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累
计实现 27,654.27 万元,超过业绩承诺方 2019-2021 年度业绩承诺数 27,400.00 万
元,实现承诺业绩的 100.93%。
截至本报告报出日,该业绩承诺事项仍在履行中。
(二)2020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公司 2020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中不存在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
八、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
(一)2019 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本公司不存在闲置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
(二)2020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1、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0 年 2 月 25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在不超过 50,000 万元额度范围内临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
2021 年 2 月 24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
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在不超过 12,000 万元额度范围内临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
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公司已全部归还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
资金。
2、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2020 年 2 月 25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行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 37,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择机、分阶段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约定的银行等金融机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类产品,以上资金额度在董事会通过之日起一年内可循环使用,并授权公司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