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对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聘任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核,基于独立、客观、公正的判断立场,在认真审阅相关材料后,我们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本次提名的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均具备法律、行政法规所规定的相关任职人员任职资格,具备履行相关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管职务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且所有提名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综上,我们同意:聘任姜宏涛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林峰源先生、黄廉宏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孙卫良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以上人员任期与第六届董事会同步。
独立董事:陈丽京、王泽莹、林位夫、张生
2021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