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1113 股票简称:华鼎股份 公告编号:2019-055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业绩承诺补偿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回购审批情况
2017 年 4 月 17 日,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廖新辉、
邹春元、深圳市通维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业绩承诺方”)签署了《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业绩补偿协议》。依据协议约定,本次交易的业绩承
诺期为 2017 年度、2018 年度和 2019 年度,交易标的深圳市通拓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通拓科技”)业绩承诺期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人民币 2.00 亿元、2.80 亿元、3.92 亿元。
根据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的《关于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通拓科技的 2017 年度和 2018 年度的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 2017 年度审计后金额 2018 年度审计后金额
业绩承诺净利润 200,000,000.00 280,000,000.0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 202,167,557.78 221,142,325.94
公司所有者净利润
差异数 2,167,557.78 -58,857,674.06
业绩承诺完成率(%) 101.08 78.98
是否完成业绩承诺 是 否
根据业绩补偿协议的约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 2018 年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回购并注销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部分股票的议案》,决定以 1元总价回购业绩承诺方持有的合计 20,164,026 股的公司股份(邹春元 7,382,906 股、廖新辉 5,667,949 股、通维投资 7,113,171 股),并予以注销。
二、回购实施情况
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数量为 20,164,026 股,占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 1.74%,回
购总价款为人民币 1.00 元。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5 日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业绩承诺方持有公司的 20,164,026 股股份已过户
至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三、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自公司披露回购注销股份公告之日起至本公告发布前一日,公司控股股东三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转让 23,232,000 股给浙江新兴动力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除此之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未发生买入或卖出所持有公司股票的情况。
四、股份注销安排
经公司申请,公司将于 2019 年 8 月 7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
公司注销所回购的 20,164,026 股股份,并及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等相关事宜。
五、股份变动报告
本次股份回购及注销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股
本次回购前 本次回购注销股 本次股份回购注销后
股份类别 比例 份总数
股份数 (%) 股份数 比例(%)
有限售股份 253,962,859 21.86 20,164,026 233,798,833 20.48
无限售股份 907,682,240 78.14 0 907,682,240 79.52
股份总数 1,161,645,099 100 20,164,026 1,141,481,073 100
特此公告。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